第十四天,朝铃照例起了大早,拎着木桶去溪边拎水。
她力气大,一次拎两个桶,一气儿走个来回不带喘。
她拎了满满当当两桶水,踩着石头小路正准备回神祠,忽见溪水里氤氲出一片胭脂似的红。
她愣了会儿,明白过来,这分明是血水。
她放下水桶,沿着血水漂来的方向溯流向上,拨开齐腰高的芦苇和白蒿,瞧见草丛里躺了个伤痕累累的少年。
“欸!
?”
朝铃忙把人翻过来,拍拍他苍白的脸颊,“你是谁呀,怎么躺在这儿?你怎么了,还好么?快醒醒!”
少年长如蝶翅的眼睫动了动,却始终没有睁开眼。
清晨的天光洒在他脸上,他的脸庞几近透明。
他似乎不是人,朝铃发现,他头顶长着两只灰蒙蒙毛绒绒的尖耳朵。
朝铃凑近观察,仔细辨认,还忍不住上手捏了捏,感觉像是狼耳朵。
朝铃是个心善的好姑娘,当然不能见他死在这儿。
她二话不说,把人背回了猪圈,再急匆匆回神祠拿金疮药。
馒头和阿饼听说朝铃捡了个少年,一块儿跟着去猪圈凑热闹。
刚进猪圈见着人,两只猫登时傻了眼。
“小铃铛,你惹祸了!”
阿饼说,“你捡回来一个恶兆神。”
“咦,他也是神明吗?”
朝铃又捏了捏少年的狼耳朵。
原来神也会受伤。
少年沉睡着,眉尖无意识地轻轻蹙起,看起来很是难熬。
“重点不是他是神,重点是他是恶兆神!
你是凡人,看不见他满身的黑气。”
馒头叫道,“快把他杀掉,说不定雪见城四周的疠气就是他带来的,他这满身的伤,说不定就是雪见神打的。”
纵然不明白恶兆神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朝铃也意识到了其中的不同寻常和危险性。
朝铃问馒头和阿饼,“恶兆神到底是什么?”
阿饼说:“神诞生于土地,庇佑一方,抵挡周流于天地之中的凶邪疠气。
凡人太弱小,遇疠则病,遇邪则疯,必须依附于神明庇佑的土地,才能谋得生存。
信仰和供奉能让神明变得强大,有些大氏族会以世世代代的供奉为交换,与神明签订契约。
这样一来,神明就会成为他们的氏神。”
“咱们雪见神就是这样,”
馒头道,“作为氏神,雪见神接受张家的供奉,也要庇护他们,净化侵袭雪见城的疠气。
咱们雪见神神通广大,是天地间最古老的神明,净化疠气不在话下。
但有些神明比较弱小,强行净化疠气,反倒被疠气侵袭,便会发生神堕,成为恶兆神。”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原本只是想参加个乐队比赛,给贫困的孩子们拉点赞助盖一栋教学楼,却被冠上了摇滚天王的称号,从此之后,综艺天王电影天王,各种天王的头衔就接连不断的砸了下来,直砸的他生活不能自理。周民天王的生活,往往就是这么朴实无华,且枯燥。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真不是天王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
叶辰穿越到玄幻世界,发现自己竟然有七个美若天仙的仙女师姐。大师姐,红衣女帝!二师姐,冷艳剑神!三师姐,缥缈仙子!七师姐,绝代天骄!天生废物的叶辰觉醒了签到系统,每天仙缘圣地偷偷签到。叶辰我要悄悄的签到,然后惊艳所有人!...
本文古早风言情,晚9点更新预收欢脱轻松文撩了状元后我逃了,文案见底部计英是个通房丫鬟,樱唇香腮,腰肢柔软,专门用来勾引宋家家主宋远洲。她原本卖身给宋远洲的未婚妻白氏家为奴。白家攀了权贵...
帝路争锋,星空中,帝路上,神体尽出,而这个时代,却有两位凡体力压诸多天骄。我要不顾一切,用尽一切手段成帝!感情只是前往路上的束缚。没有什么能够打败我,一切的折磨只是变强道路上的磨练。徐长青穿越遮天世界,来到了狠人还未成帝的年代。他在这个世界经历了太多,见到了无数的人性险恶,和各种因为感情而做出的愚蠢选择。而大道是无情的,修士就相当于大道的儿子,而儿子竟然妄想逆伐父亲,这是大逆不道。他为了成帝,为了长生,仙三斩道,他斩了所谓的感情,创造了太上无情体质。证道器骨刀。不舔任何人坚信无敌打败狠人大帝...
这是大宇宙时代,众多文明在大宇宙中竞争共存。这一天,太空中漂流的逃生舱被发现,最后的战兵利昂带着神秘诅咒走进大宇宙时代,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现如今,英雄无觅,新魂持刃求生。PS已完本巫师亚伯超凡大卫等书,品质保证,敬请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