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华进门时甄臻正靠在床边织毛衣,那件毛衣已经织好了,整齐地叠放在床头,许是毛线多出来的,还织了一副男人手套,带挂脖的毛线绳。
孟华是不爱戴这玩意的,不过要是娘给他织,他也能勉为其难戴一下。
数日来的埋怨烟消云散。
孟华瞥了眼他娘安静柔和的侧脸,他娘长得好这是毋庸置疑的,美人老了也是美人,哪怕这个年纪还生了四个娃,模样也是一顶一的。
不过从前娘看着凶悍算计,如今却有种被岁月打磨过的圆润,不知道怎么说,可就是不一样了。
他进门后就没吭声,甄臻瞥他一眼,也不搭话,继续织毛线。
孟华原以为她娘会给他个台阶下,等了半天没等到,气呼呼地掀开门帘走了。
吃饭时,甄臻拿着毛衣走进厨房。
甄臻笑着展开毛衣,“大国,毛衣织好了,你套在身上试试,哪里不合适的我再改改。”
孟大国高兴地应了一声,娘只给他织了毛衣,这是明目张胆的偏爱了!
他套上一试,不像其他毛衣做得那么贴身,穿在身上觉得喘不过气,娘织的版型微阔,宽宽松松当真是舒服,其他人都没有这样的。
他长这么大没穿过这么好的衣服。
“哎呦!
这毛衣真是太舒服了!
二弟三弟,你们也没见过这种版型吧?这种版型穿着可舒服了!”
嘚瑟!
有些人长嘴还不如不长!
孟二勇发翻了个白眼,“娘,我的呢?你怎么只给大哥织,不给我织?”
甄臻笑笑,“毛线票不够,你大哥的毛衣破了好几个洞,你的还能穿,等娘再想想办法,有适合你肤色的毛线,再给你织。”
这话说的孟二勇心里舒坦。
娘是根据肤色来搭配毛线颜色的,也不是故意偏心老大,再说老大那衣服确实坏的不成样子,他还是能接受的。
孟华面色骤黑,讨伐似的盯着甄臻,四目相对间,甄臻目光柔和,表情平静。
他却啪的放下筷子,饭都不吃回房了。
焦蕙兰也替孟大国高兴。
大国曾经说过,长这么大就没穿过一件像样衣服,往年娘给三弟买好几件新衣服,却一件不给他买,总说弟弟小要让着,没想到也轮到他穿新衣服了。
看到孟华跑出去,她担忧道:“娘,三弟还没吃饭呢,我去屋里叫他。”
“别去!”
甄臻坐下,给自己盛了一碗粥,“又不是小孩子了,还动不动发脾气叫人去哄,爱吃不吃!
不吃也不要给他留饭,让他饿着算了!”
焦蕙兰有些担心,今天她特地做了野猪肉,虽然野猪肉不如娘买的家猪肉好吃,可偶尔打个牙祭,倒也新鲜!
今天不吃,下次再想吃可就不容易了。
陶爱红却巴不得,孟华饭量也不小,少一个人吃饭她就能多吃几筷子。
有了这件毛衣,又刚赚了两百多块钱,孟大国在这个家是彻底扬眉吐气了。
以前娘偏心老三,对他动辄呵斥打骂,从来没瞧得上他,他在家里根本不起眼。
别说二弟三弟了,就是家里的母鸡都不正眼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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