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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4 章 if篇3(第4页)

凌晨三点的原始森林,两束灯光几乎忽略不计,黎湛拧开水壶似乎要喝水,顾孟成故意没带他的水壶,此时见黎湛喝水,他暧昧地靠近,“阿湛,我也渴了。”

黎湛微微笑了一下,没有喝,大方递给他,顾孟成欣喜着接过,仰脖就咕噜灌着水。

黎湛着顾孟成喉结鼓动,一口气喝完了水,他突然开口,“好喝吗”

顾孟成觉得比蜜还甜,他放下水壶,“好喝”

黎湛没说话了。

那壶被顾孟成加料的水,他只倒了一点儿,剩下的,全换到了这只水壶。

他抬起手表时间,3点10分了,后天最早回首都的航班,是十点,他现在出发,应该赶得上。

顾孟成舔着后槽牙,着黎湛在微光里越发漂亮的脸,忍不住伸手去抱他,“阿湛,我想你好久了,让我抱呕”

下一秒,他见了白光里的尸体。

那人面部和身体凹陷,只一张皮裹着,仿佛血肉内脏都被掏空了,衣服上满是虫眼。

那缩小的五官,赫然是沈屿澈

“呕”

冲击力太大,顾孟成丢掉手电筒,蹲到一旁大吐特吐起来,他不断呕出昨晚吃的压缩饼干,意识都跟着模糊了。

恶心。

太恶心了

沈屿澈好像是被什么虫子蚕食了血肉

顾孟成又呕了,好不容易吐干净,他抬头喊黎湛,“阿湛”

昏暗的视野里,只有沉默的寂静,顾孟成眼前越来越晕,他呼吸急促起来,“阿湛”

这时有脚步声靠近,他转身一把抱住压到身下,迫不及待去撕衣服,视野模糊昏暗,他脑海里仿佛千万根神经在拔河,他低头乱亲,“宝贝我你啊”

下一秒,一拳重重挥向顾孟成的眼睛,他疼得捂住眼,季修齐气急败坏推开他

,同时一样东西从顾孟成口袋掉出来。

季修齐举着手电照去,灯光里,竟是一支通体黑色发亮的新钢笔,还绑着一朵红色的小玫瑰花。

季修齐意识到什么,他捡起钢笔,嗓音又急又厉,“人渣你把黎湛怎么了”

“艹”

顾孟成也听出是季修齐,他爬起来便扭打上去,“你他妈敢打我老子废了你”

两人厮打起来,全然没发现,一道粗长的身影,在暗处静悄悄吐着猩红细长的信子。

黎湛跟着记忆,在天亮时,到了那棵位于湖畔的野花椒树。

这个季节,树叶只有些微的红,却在初升的朝阳里,红得似火,黎湛苍白的脸庞也终于有了淡淡的笑意,他快步跑上前,在树下找了一圈。

没有那棵新种的花椒树。

黎湛这时才露出一点少年心性,他抓了抓有些凌乱的头发,轻轻勾起嘴角。

他真心急,那棵小花椒树,10年后才会来陪这棵老花椒。

黎湛稍作休息,惦记着即将发生的车祸,马不停蹄又赶路了。

他只带了身份证护照,还有手机,赶到机场,买到了回首都的十点飞机票,他也不敢休息,怕错过登机,直到上了飞机,瞧着飞机升上蓝天,黎湛才闭眼休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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