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时间,曹家府宅。
曹昂正拿着个刷子,非常耐心替赤兔马梳理着身上鬃毛。
要说汗血宝马果真凡。
尤其匹赤兔更汗血宝马中上等良品,论从外形、体格身体机能素质说,都最优。
曹昂原本对骏马种东西什特别爱好。
从董卓那儿要过,只因赤兔马名气大,知道它一件宝物。
只要宝贝,甭管用,曹昂觉得自己都责任替董卓妥善保管。
但现在他感官一样了。
瞧瞧赤兔浑身肌,块垒分明,如果化作形话,曹昂感觉家伙一脚能踹翻自己。
再看看浑如一毛,高大优美体型,曹昂只觉得赏心悦目。
听说汗血宝马因皮肤较薄,同时毛细血管分布较密集,一旦高奔跑时,就会血脉贲张,导致看起流汗就像流血。
一点曹昂试过,毕竟府上地方太小,施展开。
但就凭些神异处,也足够曹昂对赤兔马爱护加,视若珍宝了。
正当曹昂哼着歌,乐乐呵呵替赤兔马保养护理时。
个侍女突然小跑着到跟前。
“公子,爷在前厅,让您过去一趟,说要事相商。”
曹昂愣了愣。
但反应过他很快放掉手里刷子,了赤兔马脑袋,跟着侍女一块到了前厅。
此刻厅堂中。
只见父亲曹正在下帮助下穿戴整齐,看起又公务在身,要出去跑一趟。
见儿子到,曹先等最一只护腕绑上,接着吩咐下们退出去,随才对曹昂招了招手。
“儿,昨天夜里生了一桩大事,董卓策反了丁原手底下大将吕布,吕布利欲熏心,趁着夜竟然想刺杀丁原,用讨好董卓。”
曹昂非常恰当表现出了自己惊讶,整个张大嘴,些难以置信惊叫了一声。
“?!
!”
“就那朝宴时,孩儿所见站在丁府君背那员猛将?”
“想到,真想到他那浓眉大模样,竟然也会被收买叛变,当真心难测!”
“对了,丁府君现在况如何,吕布厮刺杀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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