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夜玄冥也不像是会逃跑的人,房间的银两也不是他们出。
顾月也是出于见不得英雄落难至此。
当然其他犯人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住在又臭又潮湿的大通铺,男女都住在一个屋子,女眷们战战兢兢,都决定晚上睡觉不能睡得太死,官差给他们了黑面馒头后,就都去了程旭的客房,等着顾月的饭菜送来,一块吃饭。
夜玄冥和向伯都很感激顾月,毕竟大通铺有男有女,有些事情做起来实在是不方便,顾月做了三菜一汤,也给夜玄冥两人留了饭菜,看顾月做的多,向伯厚着脸皮多要了一些,众人吃完饭就去歇息了。
徐玉兰和衣躺在大通铺上睡不着,也不敢睡,睁着眼睛看着房梁,胡思乱想起来,想到了顾月英俊的面庞,心跳加,又想着顾月现在可以躺在舒服的客房里,心生羡慕,想来这萧岳要不就是身份不俗,要不就是他家境富裕,心思活络起来。
这一路走来,夜玄冥倒是还好,常年习武,还有内力,即使手脚都有铁链在,那点重量对他来说影响也不大,就是身上的伤需要处理,但是向伯就不行了,人老了,胳膊腿都跟不上了,为了迎合流放队伍的度,下午一直在咬牙坚持,这一歇下来就觉得快累瘫了,还戴着铁链,走这一天路,腰酸背痛腿抽筋,脚底还磨上了大泡,有的还破了,组织液流了出来,粘在了袜子上,一脱袜子,钻心的疼。
简单处理了一下,向伯了愁,这才走了一天,这往后还有那么长的路要走,再这样下去自己就成了拖累了,为此苦恼不已。
他最终也没想到什么好的办法,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实在不行,就去求一求官差,看能不能坐一坐官差们的骡车。
这时客房的窗户被轻轻敲响,向伯赶紧起身打开了窗户,从窗户翻进来七个穿着一身黑衣的暗卫,正是天枢,天璇,天玑,天权,玉衡,开阳和摇光,七人一进来就闻到了一股从未闻到过的香味,天玑四处寻找香味的来源,随即目光定格在桌子上摆的饭菜上,眼睛再也挪不开。
夜玄冥看到天玑的馋样,忍俊不禁,但又十分理解,毕竟自己当时也是这样,只因这些菜实在是太香了,他都比平时多吃了两碗饭,“先吃饭吧,桌子上的饭菜是向伯厚着脸皮跟萧公子讨的,专门给你们留的。”
现在也不是讲究主仆之别的时候,主子吩咐了他们也就照办了,天玑最是积极,第一个坐下,执起筷子夹了一块红通通看着就诱人的红烧肉进嘴,眼睛蹭的一下亮,肥而不腻,入口即化,咸中带甜!
好吃!
再夹一筷子水煮肉片,天呐!
这是什么味道,吃第一口他被呛得满脸通红,过一会适应了以后就越吃越过瘾,为何肉片会如此的香辣诱人,鲜嫩多汁!
再来一筷子西湖醋鱼,鱼肉肉质鲜嫩,根本没有鱼的腥味,反而酸甜可口,开胃!
吃完饭菜再来一碗文思豆腐汤,简直太神奇了,那么软的豆腐竟然能切成这么细的丝,汤更是清香软滑,入口即化。
眼看着天玑吃的眼睛越来越亮,其他六个赶紧拿起筷子夹菜,因为再不快点,就要被天玑一个人吃完了。
七个人吃的酣畅淋漓,根本停不下来,就连性子比较冷的天权,都差点为了一块鱼肉跟天玑打起来。
中午的时候,他们处在上风口,而且离得又远,没闻到那股醇香的味道,只是看着他们吃的很是开心,就觉得味道应该不差。
今晚这顿饭吃着何止是不差,恐怕天宫上的王母娘娘吃的也不过如是吧。
没想到那位萧公子厨艺如此精湛,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菜,以前他们吃的怕不是猪食吧,几人都是意犹未尽,吃过这样的珍馐美食,就再也吃不下以前的饭菜了。
想到这,天玑赶紧谄媚的看向向伯,“好向伯,如果那位萧公子再送吃食来,可否再多要一些,我给他饭钱也行啊。”
几人都连连点头,哪怕把所有的俸禄都给那位萧公子,只要他们能吃到这样的饭食,他们也是愿意的。
向伯笑看向他们,“不止你们这么想的,我跟主子也是这么想的,萧公子大义,凭着对主子的敬意,已经接济我们太多,总不好一直吃白食,”
随即又看向天枢,“银票都带着了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作为光芒大陆上威名远播的法师,西尔维娅在突破法神时候被一天外系统砸中,身陨后穿越到现代。素来避世而居的西尔维娅,在现代开始了鸡飞狗跳的生活...
...
通天大陆。这里,以修真者为尊。武者,一拳可碎石。而武魂觉醒者,能破碎虚空遨游星际。灵者,心念一动,可让人生死一瞬。而灵者大成,能弹指毁灭一个世界。无论灵者或是武者,均可翻云覆雨。人们对修真的钻研,达到了巅峰狂热,世间所有修者都向往那无上境界所痴迷。修者,境界分为人法地天宗尊圣王皇仙神帝,等级森严。在这里,民风彪悍,不服就战,有实力就有话语权。辰昊天,是一名宇航精英。一次太空执行任务,神秘穿越到了这里,九州内连连怪事。古井变得血红腥臭,草木花开反季。晴天雷声轰鸣,时不时地动山摇,毁却房屋桥梁无数。雄鸡下蛋,六月降霜,旱季绵雨,冬来狂风,春至碗口粗的冰雹。普通农者,民不聊生。修者稍好,但也受资源匮乏伤神。...
林宜上辈子是个脑子不太好的,她爱得死去活来的男人谋她家财害她性命,她甩了三巴掌的男人却成为众人仰望求着供着的大人物,高攀不起的她死于他的床上。重活一世,她总算活明白了,害她的她要全部报复回来,至...
设计成为吸血鬼的血神之后,主角发现,自己不仅拥有了不死的能力,还拥有了比托尼斯塔克更加丰厚的身家!...
平凡了几十年的程佳终于不平凡了一回,她,重生了重生成了一个胎儿远离城市,远离现代化,生活在七十年代的小渔村,程佳佳的日子不要太逍遥遛狗斗鸡,上山下水,还有个妹控的小哥哥保驾护航,再来个憨厚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