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小说

第132章 带她去诗会(第3页)

“郎君,你要做官了话,一定能够当大官!”

“最起码当个翰林学士在话下!”

众中全赞叹。

那位开朗兄,更变成了一号狗,“小郎君,你字实在太飒了,能能给写两个字!”

叶云锦拒绝,抬笔写道:“知而慎行,君子立危墙下。”

“也要要也!”

“也要!”

众像反应过什一样,一下子簇拥上,

“坚韧高雅,遗世独立。”

“君子当如竹,气盖冰霜,风骨改。”

“……”

一句一句,皆勉励句。

可写着写着,叶云锦忽然间顿。

所诗句里面,她所提到风骨最多。

可风骨?

她风骨,了。

最一写完,她收起笔。

“多谢郎君!”

“郎君才华,那就算在前朝当个宰相也绰绰余!”

“郎君可愿意留下姓名,以常诗会呀!”

刚过了一波彩虹,如今又接着一波彩虹。

众对叶云锦钦佩,溢于言表。

叶云锦扯了一下沈明尘衣裳,示意想要走了。

沈明尘也知,她方才欢快高兴,而今&xeoo又像蒙上一层灰一般,整个灰沉沉。

出门际,忽然间传出一个声音,

“哑兄!

你该会就五六年前,当今天子所带那个哑兄!”

叶云锦脚步顿了一下,转过头。

看着那活泼开朗小郎君看着她,好像很希望她说话一样。

她忽然觉得,女子该被尘世淹,才华也应该遮掩,应当绽放。

“,身边位,正沈郎君,过他什表弟,而叶云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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