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崇一开始就听见了,但没动,听他费劲地趿着拖鞋往浴室去,然后洗漱的水声响起。
陆崇无声地弯了一下嘴角,伸手把阅读灯的亮度拧高。
天早就亮了,但所有窗户都被遮得严严实实,连窗帘的边缘也被他拿夹子固定,用大部头的书压住,没留一点缝隙。
今天的拍摄从下午开始,小助理还没来叫他起床。
他难得自己醒着,在外面沙发上安静地看剧本。
林雪河在浴室里待了很久,即使已经饿得头晕眼花,也要打理清爽了才肯出来。
银白长发没有固定,吹干后落在胸前,他前额的碎发长了些,落在颊边倒有些像公主切。
他也嫌拖鞋太吵,洗完澡踩在浴巾上光脚走出来。
可陆崇继承了狼族的卓越听力,同在一个房间里,即便是极其轻微的摩擦声,也能听得到。
像只高傲又乖巧的贵族小猫,爪垫软软地落在地板上。
他半躺在沙发里,一只手握着剧本,听着脚步声,恰到好处地开口,“早。”
林雪河精神状态恢复如常,看到他难免又想起自己昨天的癫言癫语,语气还有点别扭,“我要喝。”
他应了一声,另一只手拿出早就抽好的血包,托在掌心里懒洋洋地举高,“公主请用。”
“……”
神经。
林雪河捏了捏血包,挑剔地说,“怎么只有两百?”
“不知道你什么时候睡醒。
抽太多放外面久了都不新鲜了。”
陆崇这才坐起身,伸了个懒腰放下剧本,去拿一次性采血管,“你先喝着。”
林雪河顺势在沙发另一端坐下,找吸管插进血袋里,抿唇含住,看着他同时把采血的针头刺进手肘。
深红色的静脉血顺着管子缓慢流淌。
林雪河喝着手里的,看着管里的,双眼直发光。
是种无法掩饰的本能渴望,馋意都从眼里溢出来了。
陆崇看得想笑。
抽完了血,把那支蝴蝶骨簪也一并拿给他,“我在车上捡到的。”
身体变小时,骨簪也从他发间滑落,好在没有摔坏。
林雪河心情莫名好起来了,接过并表扬他,“你真体贴。”
“客气。”
他大方地一挥手,甚至主动邀请,“下午跟我去片场?她们上次见过你之后,都喜欢你喜欢得不行,还问我什么时候再带小外甥去玩儿。”
林雪河颇为意外,“好啊。”
他以为陆崇不喜欢自己工作时被分心——虽然他也并不需要特殊照顾,但这么主动的示好,多少有些反常。
还不止这些。
陆崇对他提出的一切有求必应,每天抽血给他,一有晚上的拍摄就带他去剧组玩。
他渐渐跟剧组的人都混熟了,天真烂漫的笑脸十分讨喜,尤其是身上那股子戏精劲儿,放在成年人身上或许会违和,但在小孩子身上只显得灵动可爱。
电影的最后一场戏,是主角团破解重重谜团,终于成功营救出了人质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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