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鸡杂,其实也有鸭杂。
但卖相都是一样的好。
闻起来很特别。
阿白喝了一口粥,夹起一片鸡胗放进口中,舌尖很快就尝到了香香脆脆的滋味。
这便是卤味吗又是一种没吃过的味道。
“好像比闻起来还要香”
她细细品着,低头又啜了一口粥。
“唔唔”
她男人哼了两句以示回应,说不出字,嘴里连粥带鸡杂已经填得满满当当。
两人难得没在吃饭时叙话,分享一天的经历,只埋头苦吃着。
眨眼袋子里的鸡杂就消失了小半碗。
就着卤味,粥也见底。
两人强忍着才停了筷子。
卤味能放好几天呢,还是等明日再接着吃吧。
“虎皮鸡脚也要留到明天吃吗”
“算了,不至于,这会儿咱就吃了它吧”
洗了碗,坐回桌旁。
两人又一人手捏着一只鸡爪慢慢啃起来。
之前在城里也见过虎皮,和这鸡脚的模样可以说是毫不相干,也不知为何要取这么个名字。
不知它是怎样做的,颜色是很有食欲的酱红色,外皮上去却皱巴巴,有些丑。
但是小咬一口之后,就能吃到那种酥酥的筋脆感。
皮也吸饱了汁,那卤汁格外的有滋有味。
吃掉皮,再嚼肉。
接着再从鸡爪尖一路啃到掌中最厚实的肉块。
阿白着迷地嘬完碎骨,然后一块块吐出来,最后空荡荡的鸡爪架上就只剩了爪腕上的两丝肉。
实在有些舍不得吃掉。
但犹豫许久,还是没忍住吃光了。
饭后吃鸡爪,不用考虑吃饱的事,只纯粹地品食美味。
似乎有种别样自在的满足感。
阿白她男人意犹未尽道“以前大伙总说鸡脚肉少,没啥吃头。
如今来,都是咱们没有吃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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