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雨过天晴,我再次一夜未睡,我的师傅是守夜门之人,而那明义说过,我的身世与守夜门有关,那么是不是说,只要找到了守夜门,就能找到我的父母?
满怀着这种期待,我从驿站再次出发,至于那明义,将他放在义庄也好,乱葬岗也算是他最好的归宿。
至于黑猫,那明义应该是打算驯服它,所以出手没有多重,只是皮外伤,我将他包扎一番,放入我的背筐之中,小家伙睡得很甜。
小镇往北翻过四座山,便是下一个小镇,鸣湖镇,这里的环境比我在的那个小镇好得多,一面环山,一面环水,人丁也更加兴旺。
我在离开小镇的第四天,终于到了鸣湖镇,身上准备的干粮早就吃完了,此刻饥肠辘辘,连忙找了一个餐馆。
“嘿,臭要饭的,给我滚蛋!
让不让我们做生意了,要饭晚上再来!”
我还没进门,那店里的伙计拎着扫把便堵在门口。
我一愣,接着看向全身,确实,连日在山路赶路,恰好之前下过大雨,此时身上全是泥巴,看上去倒是十足的乞丐模样。
“放心,我有钱。”
说着,我将自己存了好久的钱拿出,从中挑出一个大子儿,对着店小二扔了过去。
随着我的动作,钱袋子丁零作响,这种土豪的做派,一下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初次出门的我,丝毫没有注意到周围不少人阴下去的眼神,也忘了财不外露这个道理。
“给我准备好一个房间,打些洗澡水,在送些饭菜上来。”
“好嘞,您稍等!”
见到钱之后,伙计的脸色顿时变了,喜笑颜开的将我那大子收下。
洗完澡,吃完饭之后,那伙计上来收拾,顺便搓搓手,开口道:“大爷,你看是不是先将钱结一下?”
闻声,我一愣:“啊?刚刚不是给你了么?”
一个大子付这顿饭钱,足够了。
闻言,这伙计顿时脸色难看下来,本以为那一个大子儿是给他的小费,却没想到我根本没有那种想法。
“那一个大子儿付饭钱是够了,但是要想住下,抱歉,你还要再交钱。”
伙计淡淡开口。
“哦,好!”
我点点头,连日奔波正好找个地方休息,住下也好。
却不曾想转身去拿钱的时候,却发现,放在桌子上的钱袋不翼而飞。
“怎么,交不起房钱?那不好意思,请你现在离开,本店小本生意,概不赊欠!”
得知自己没有小费之后,这伙计的语气与态度瞬间冷淡了很多,虽然没有动手打我,却隐隐有那个架势。
“怎么回事,我的钱就在这里来着,你看到的!”
我皱眉,那可是我全部的家当啊。
“不好意思,没看到,要不你先去报官?”
说着,伙计已经将我推出了房门,顺便指了指房门上的标语。
“自觉保管好财务,丢失本店概不负责!”
“妈的,奸商!”
我暗骂一句,背起背篓就往外走,此刻心中更是想着,一定是那店小二与谁合伙,将我钱偷了去,甚至这家店就是黑店!
然而,这一切都是我的猜想,没有证据。
到了那县大队,将事情说了之后,人家一听我身上没钱,连门都没让我进,知道了,明白了,记下来,一顿套话甩给我,让我等消息。
“唉,接下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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