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狄龙,陈峰回家拿着一些打猎必备的绳索等物,又背上了自己常用的一套弓箭,便悄然一个人出了小镇北门,进入了深山。
这一次,陈峰要走得更远一些。
以前的他,囿于实力原因,最多就敢在镇外十里范围内活动,只偶尔才敢跑到十五里范围,但不敢久待,一般接着就跑回去了。
十五里以外,随时可能出现四阶以上的蛮兽,若是遇上了,他就算有陷阱帮助,也难以幸免,所以不敢去乱逛。
在镇上远远地眺望深山,与实际进入其中,感受很不一样。
陈峰非常喜欢深山中这种枯叶腐烂后产生的浓烈气息,这让他在心里产生一种莫名的厚重与沧桑感。
避开有人踩过的路,陈峰慢悠悠地穿越树丛,在山中静静地走着、感受着蛮荒森林深处的一切。
在深山中,危险无处不在,生存是第一位的。
先让自己生存下来,才谈得上打猎。
否则,本人也可能随时成为某一个强大蛮兽的猎物。
故而万事小心才能打得万年猎。
而且,猎士,有时候也需要运气。
被天雷劈了都不死,反倒获得了天大的机遇,所以,陈峰感觉自己运气应该是不错的。
进入距天角镇十五里的更深山中,陈峰一路所见景象,较之前更加瑰丽秀奇,让他大开眼界。
以前入山,心思全在狩猎和避免危险上,根本没有任何的心思欣赏美景。
可这一次,他的心态已然是大不同。
所以,周围的一切,亦变得美好起来。
一路行来,各种奇形树木随处可见,或笔直冲天,毫无弯曲,或蜿蜒曲折,如虬蛇盘根,或粗壮墩实,树冠遮天,或高大粗壮,堪称巨木。
最令陈峰惊讶的是,深山中竟时不时出现一棵粗逾几人环抱、高达三四十丈(百米多)之巨树,这比山外围的要大出很多。
以前,他就听说过深山中有这样的巨树,可真正见了,他更震撼,越发感觉出自己的渺小。
而这里的藤蔓似乎也较之前所见更加强悍,不管高低粗细,多缠缠绕绕着各色藤蔓,甚至直达那巨树之顶。
一些矮树丛和各种不知名的藤蔓交错生长,穿插得密密麻麻。
阳光透着树冠上时密时疏的树叶缝隙透下来,斑斑点点地照在这些树丛和藤蔓上,让人产生恍惚流离之感。
偶尔可见一些奇形怪石,或大如小山,或细如竹笋,但均形如神刻,嶙峋中总给人一种无法言状的美感。
奇树、奇石,遍布在整面山坡上,看似散乱,仔细品味,却隐有一种和谐之感,让人忍不住感叹大自然之鬼斧神工。
();() 说来奇怪,这深处的山石树木藤蔓,自远处看来,尽是墨绿之色。
而近观,却发现绿为主色调,但绝不单一,而且可以说五彩纷呈。
或淡黄,或暗红,或乳白,或赤金,或乌黑,或靛青,交杂又叠加,如绿树丛中,杂有暗红藤萝,又露有乳白巨石,显得颇为炫丽。
单论树叶,又或成心形,或成五角,或呈山形,甚至如火焰,如冰花,显得千姿百态,异样华美,让整个大山深处呈现出别样的瑰丽。
这是陈峰以前没有体会过的,兴至所至,陈峰直接爬上一颗巨树之顶登高远望,但见远处高山飞瀑、流云飘动,七彩争艳,犹如在自己面前摊开了一副绝美的仙境画卷。
深山中,许是远离尘嚣之故,显得格处静寂。
只偶尔一两声飞鸟惊林,或者不知名蛮兽的吼声远远传入耳中,让人从那雄奇瑰丽中惊醒过来,知道此地乃是真实存在,绝非进入了画境之中。
地面上,枯叶不知厚积多少年,多数地方已经看不到地面了,一脚踩上去,但觉脚下软绵绵地浑不着力,却是没有丝毫声响,除非是恰好踩断了一根掉落的枯枝,才能听到清脆的咯吱声。
偶尔,陈峰还会碰到一两块不知什么时候留下的蛮兽枯骨,已经被侵蚀得斑斑点点,一触便断。
清凉的空气中,隐带着一种淡淡的树叶腐烂气息,不过却并不难闻,反让人有一种真正沉浸到大自然之中的沧桑感和厚重感。
深山中,敢踏足武者很少,故而一切保持得极为原始。
这才是真正的大自然呀!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只要是我塑造的女主角,总有一天都会从小说中来到现实世界,这也是我小说总是没法继续写下去的原因。李书山...
陈覆穿越进了娱乐天王。书中男主陆可聆狂拽酷霸,一心事业,从无名群演做起,一路登顶视帝影帝,创办经纪公司,翻手云覆手雨,最终被誉为娱乐圈帝王。陈覆回想着记忆中的原著内容,一推眼镜,决定做一个...
十六岁的花季少女,却在生日当天撞见父母双双外遇。前后几人死于非命,警方追踪多日却一无所获。到底谁才是隐藏在暗中操控一切的神秘人?当真相揭开后,一切让人毛骨悚然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冬天里的萤火虫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木叶历36年,距离鸣人毕业24年。同时,也是海圆历1496年,距离路飞出海也是24年。这一年,波风水门和玖辛奈刚刚毕业,三忍具在,白牙未死。这一年,香克斯和巴基还在罗杰船上当实习生,奥尔杰克斯森号即将抵达最终之岛。也是这一年,还是木叶忍者学校的四年级学生的铃木,闯进了这即将拉开的帷幕!(以下正式简介)悬赏一百亿贝利的终极生物!拨动忍界命运的无名黑手!伟大且不可名状的文明牧养者神铃木,此刻正遥望着远方的星空...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