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时,他的脑子里再次传来一道令人听了舒服得会怀孕的声音【恭喜宿主改进了大炮,系统将奖励您一双火眼金睛】。
啥玩意儿?火眼金睛?怎么不说奖励我一块筋斗云?
朱高燨明显怒了,前边奖励的红薯在哪儿,他还没搞明白呢,这会儿奖励火眼金睛,他要这火眼金睛有何用?
别告诉他这大明还有妖魔精怪。
朱高燨四处,没发现他这双眼睛有何妙处,要说男人最想要的是什么,一双透视眼,穿了衣服的女人跟没穿衣服一样,一饱眼福。
这点功能,他的火眼金睛并不具备。
一抬眼,到他爹从城楼下出来了。
宋忠的首级被朱棣提在手中,他走在最前面,到了那土坑前,他将那首级往土坑里一扔,举起长枪,“本王赢了!”
城楼上都是燕军,人人欢呼,“赢了!”
这一刻,夕阳的光辉照在朱棣的铠甲上光芒流淌,头盔上的红缨被照得明亮生辉,他的脸上沾满了血迹,一双坚毅的眸子熠熠生辉。
谁敢横刀立马?
唯我永乐大帝!
朱高燨情不自禁地朝前走了一步,为了一家人的性命,为了大明江山,为了他身后站着的那些百姓,他似乎别无选择。
他要助他爹一路走下去,他要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好。
“爹!”
朱高燨高呼一声,朝着他爹跑了过去。
朱棣一夹马腹,朝儿子奔了过来,等到了朱高燨身边的时候,马速不止,朱高燨惊得两腿一软,突然全身一轻,他被朱棣一把高高举起,“北平城之役,我儿功不可没!”
“四王子千岁!”
张玉带头欢呼,怀来城里的欢呼声如浪潮一般涌动,声声拍在朱高燨的耳膜中。
那些百姓停下了脚步,转过身来,脸上是真诚的笑容,好似打了胜仗,立下战功的是他们。
怀来城一役,燕军兵不血刃,再次大获全胜。
朱棣斩宋忠于马前,都指挥彭聚、孙泰被阵斩,余众悉数投降,朱棣添三万兵马。
回到北平城,朱高燨足足睡了一天一夜才缓过来,朱高煦一屁股坐在他的床榻前,化身为话痨,“四弟,你脑子里是哪里来的那么多奇思妙想?”
“因为我是喜羊羊啊!”
朱高燨翻过身,背对着二哥,一点儿讨论的兴趣都没有。
他很庆幸自己是十一年前穿过来的,活在府里从上到下的人眼皮子底下,也庆幸自己是朱棣的亲生儿子,要不然,他会不会被活剥肢解?
如何悠着点搞技术发明,不被人怀疑,这是个难题啊。
“喜羊羊是什么?”
“一只羊啊!”
“你想吃羊啊,这好说啊,让膳食房宰一只就行了,是烤着吃,还是煮着吃?这个季节吃羊,容易上火吧?”
这天没法聊下去,根本不在一个频道。
平安进来了,“四王子,外面来了不少百姓,说是四王子许了他们一人一斤白砂糖。”
“哦,有这么回事!”
朱高燨翻身而起,拿了衣服,往身上一披,准备出去,朱高煦拦住了他,“好啊,小子,你居然学会收买民心了,你说,你是不是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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