嘶
好痛!
不是在做梦!
文殊兰僵硬地看了一眼陌生又逼仄的小房子,只觉得当头棒喝。
完了。
她好像言情小说里的女主一样,狗血地穿越了。
人家言情女主角穿越,要系统有系统,要外挂有外挂,而她是一点好处都没占,不仅穿越到一穷二白,要啥没啥的80年代,还欠了一屁股外债。
这是原主惹的祸。
从原主的记忆中,文殊兰得知,原主跟她同名同姓,长得一模一样。
连出身都很像,都生在重男轻女的偏远南方山村家庭,爹不疼娘不爱的,是出生就被骂赔钱货的弃女。
不同的是,她一门心思读书,靠吃百家饭和村里人凑钱,成了村里第一个考上重本,走出大山的女学生。
原主却连小学都没念完就辍学了,跟着一群游手好闲的社会青年鬼混,学了一身臭毛病,最后因为长了一张招摇的脸,招来了一群不三不四的小混混,被这群小混混堵在玉米地,差点给污了清白。
当时衣服都被撕了,白皙胴体若隐若现,是执行剿匪任务经过的程锐程营长救了她。
即便如此,她名声也毁了。
本来就被骂骚狐狸精,又被村里人撞见前脚小混混们从玉米地跑掉,而她后脚鬼鬼祟祟从玉米地出来,还衣衫不整地披着个男人的外套,谣言当晚就传遍整个村子。
本就嫌她是赔钱货的文家,更嫌她恶心,三天三夜没让她进家门,她百口莫辩,索性一不做二不休,说是人家程营长看上她的美色,把她拖进了玉米地。
程营长绝对想不到,当时见她被小混混撕掉衣服,他把自己的军外套给她遮身体,本是出于好意,结果弄巧成拙,成了原主指控他的罪证。
原主仗着铁证如山,逼程营长娶她,不然就告对方人家流氓罪,要对方掉军帽还坐牢。
若非如此,以她的出身和品行,人家程营长要出身有出身,要才貌有才貌,还有个订过娃娃亲的青梅竹马,哪里是她高攀得起的?
更没想到,她如愿以偿嫁给程锐还不罢休,又得寸进尺追到部队大院来,一边享受着军嫂待遇,一边借着人家程营长的军官身份,在大院里作威作福,到处借钱不还,搅得大院鸡犬不宁。
这不,大伙儿忍无可忍,集体讨债来了。
抄着木棍子的,挥舞着扫帚的,还有拿着砖头的,群情激愤,把楼道堵得水泄不通。
呯呯呯!
文殊兰,臭不要脸死老赖,别以为当缩头乌龟就啥事儿都没了,滚出来!
开门!
还钱!
不然我砸门了!
轰!
一声巨响,门板裂了,摇摇欲坠。
这就是部队大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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