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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胜(第1页)

半个时辰,军阵挪动六百步,一万正军掩护带着三万伤兵回了大营,辎重队带上了殒命的泽袍。

黑色面甲下看不出苏策的神情。

那个男儿没有统领一军的志向。

两百重骑兵,这是分给苏策的兵。

李思哲把一百颗种子撒进了战场,总有人会成材,也有人折戟。

“出!”

人一过万,人山人海的说法不是虚言,衔尾追杀让九胡人和罗斯人的军阵迟迟无法摆好。

这是机会,大阵押后,一百支骑兵被分了出去,李思哲留在手里的还有五千骑兵。

底层的人永远不理解上层的深意。

但是有一个道理要明白,任何出人头地的机会,没有走到最后,那永远只是机会,而不是真的出人头地。

两百重骑,苏策没有贸然冲入混乱的敌人军阵中。

骑兵对冲永远是骑兵最绝望的战术,现在显然绝望的不是大乾骑兵。

“弓!”

“奔!”

“射!”

三声口令传不出多远,但是训练有素的大乾骑兵可以看清楚自己临时主将的动作。

苏策卖弄自己的骑射技艺,只是射比身后的部下快了一点。

没有连珠箭,只有一支支势大力沉的红羽重箭将马背上的九胡人击落马背。

边军中的这些大乾骑兵最是识货,花里胡哨只会浪费宝贵的气力。

“离!”

苏策高呼一声,调转马头,从九胡人的边上划出一个弧线,身后的重骑没有让苏策操心。

苏策爱上了这种心意相通的感觉,每一骑都会不折不扣的执行自己的命令。

“枪!”

“破军!”

“破军!”

苏策在回转的时候看到九胡人的队伍中出现了一个空隙,战机稍纵即逝,分割包围剿灭,这是刻在骨子里的战斗本能。

一骑当先,左手御马,右手抓着枪杆,臂肘夹着枪尾,枪身平直。

再健壮的人也不会选择硬扛着骑兵对冲的力道,用最少的气力击杀敌人,是折冲府从一开始就强调的事情,苏策不会逞能。

“聚!”

一声令下,两百重骑以苏策为,快排列成一个箭矢阵,前排持枪,后排持弓。

握着触感粗糙的枪杆,镔铁的质感让人心里很踏实,并不用担心拼杀的过程中,枪杆折断。

“援!”

苏策的动作也带动了周围的三支骑兵,快的聚集阵型,要是苏策这一团骑兵破阵成功,他们将会把破出的缺口尽可能的扩大。

苏策很快锁定了目标,那是一个须灰白的中年胡人,在他的瞳孔中,一个冲锋的大乾军官正对着自己冲杀了过来。

短弓连射三箭已经是他最后的努力了,他看到了三支用尽自己全部力气的箭矢撞在了那名敌将身上,能够射穿两层皮甲的箭矢碰撞到铁甲片上,从箭头后折断。

蝼蚁尚且有求生之志,更何况是一个人,抽出自己的厚背弯刀,这是他十九岁南下抢来铁料,让草原上的匠人打造的,这是他一生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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