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小说

第三十四章 恩怨纠葛(第1页)

虽然说男人不用过于看重外表,但是别人第一眼看到你之后,并不想再看第二眼,也是无论如何都发现不了你的内在美的啊。

当你丑到惊天地泣鬼神时,就知道外表的重要了。

他时时刻刻都念着想要变美,甚至连整容都曾经尝试过,但是没用,他的丑已经超越了医学的极限。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变好看了呢?

大概是从他得了一块据说是什么古董玉佩开始的。

收藏是他为数不多的爱好之一,这些没有生命、满满全是历史的好东西不会嫌弃他,又一个比一个令他痴迷。

他认识不少的古董商,甚至还有见不得光的土夫子,明面上的、暗地里的,只要出得起价钱,这些人大多都能帮他搞来。

大约两个月前,他得了一枚玉佩。

古玉一类,他收藏过不少,但没有哪一枚,有如此玉质的。

玉本就是天然形成的矿石,被人开采出来,加工后,再有部分成为陪葬埋入地下,天长日久后,沁进去不同颜色都是常事。

以他多年玩古董的经验,第一眼看到这玉佩时,也有些挪不开眼。

所谓血玉到底是什么,他直到今天,见到实物,才算真正明白!

沁得如此均匀,如何能不让人爱不释手呢!

他几乎是倾尽了手头所有的钱,才将这玉佩收入囊中,日日佩戴,从不离身。

也是从戴上这玉佩开始,他一天比一天变得好看,身量没变,但五官却渐渐明媚起来,走在街上,再没有人避他如蛇蝎了。

他以为自己真的得了宝贝,却不想这是催命的利器!

一日接连一日,他变得起来越不像他,白日里还好,一等太阳落山,屋里漆黑之际,他便会陷入沉睡昏迷之境,做着冗长又醒不过来的噩梦。

在梦里,他昏庸暴虐,弑杀无度,本是天之骄子,站于朝代巅峰,却一朝被废,仓惶出逃,如丧家之犬,朝不保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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