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正襟危坐的听着张山惊人的分析。
“虽然说这伙人胆大妄为,但是一连杀了两个人让他们心有余悸,生怕警方会找到他们,所以3号死者距离4号死者的死亡时间间隔了两年,而2号死者和3号死者的死亡时间也间隔了两年,两年便是凶手的犯罪周期。”
犯罪周期现象,学名应为犯罪循环变动,是指犯罪现象的总体及若干罪种的数量在一定时期内比较稳定的涨落起伏以至循环往复借助于统计学的处理技术,我们可从按月、年等单位连续编制的犯罪数据中到明显的循环变动,这是否定之否定的辩证唯物主义规律在犯罪现象中的一种体现,具体由各种致罪因素对立统一的矛盾运动所决定犯罪周期是一种近乎规律性的盛衰交替变动,是犯罪运动的正常表现形式犯罪周期理论的建立和运用对正确研判犯罪形势,修正与克服传统经验分析及定性研究中的错误与不足,探索与把握犯罪宏、微观规律,科学预测犯罪走向及解释犯罪数量变化原因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在刑警破案时,凶手的犯罪周期也会作为线索参考,
因为犯罪周期的长短和深浅也侧面的体现出凶手的心理活动。
在替死者惋惜的同时,众人也对凶手罪大恶极的犯罪行径表示着强烈的不满,孙鹏紧紧的攥着手里的中性笔,狠不得把笔给掰断。
“而事隔两年之后,凶手觉得前面两个尸体都没有人发现,就又开始了新的一轮犯罪。
这一次,黑市需要一个肾源,他们把目光锁定在了2号死者的身上,我们再回过头来2号死者的具体情况。”
张山又一次的切换了屏幕上的画面,2号尸体的面貌定格在画面当中。
“这一个死者的身份我们仍然没有确定,但是根据1号和3号死者的指认,我们推论这应该也是一个乞讨者,同样是他们这个犯罪团伙的提线木偶,因为凶手在谋杀4号和3号当中吸取的经验,他们没有采取毒杀的方式,而是在死者不注意的情况下用钝器击打头部,将其打晕。
根据法医的进一步的尸检结果来可能,2号尸体的颅骨粉碎,但是并没有直接伤害到重要的部位,所以2号尸体当时并没有死亡,而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处于昏迷状态。
在死者腹部的伤口处,法医还检测到了红细胞,这也侧面的印证了他的观点,2号死者大概是是在有生命体征的
状态下接受的肾移植手术。
因为死者当时还活着,甚至做手术的医生还为死者缝合了伤口,在死者的血液内法医也检测出了静松灵的残留,静松灵是一种麻醉药物。”
张山继续道“肾脏摘除手术做的十分成功,但因为2号死者当时本身就处于昏迷状态,并且脑部受到重创,在手术结束之后就在昏迷当中死亡了。
当然,凶手也并没有把这当回事儿,他们要的是他的肾,他的命对于他们来说并不重要,所以就故技重施,在半个月之前就将死者给埋了,地点仍然是前两次的抛尸地点。
而且半个月之前刚好有大雨,在挖坑的时候进了很多水,尸体在泥水里泡了很久,所以时隔半个月,2号尸体仍然呈现出一副高度的巨人观状。”
张山话音刚落,慕云接着话茬问“既然凶手的犯罪周期是两年,那么为什么1号死者只相隔了七天就被他们杀死了他们杀害2号死者到1号死者之间的犯罪周期只有短短的七天啊这有一些不符合他们的犯罪习惯吧”
张山不慌不忙的解释道“虽然说他们的杀害4、3、2三名死者的犯罪周期都是两年,但是大家不要忽略犯罪嫌疑人的性格,他们是一伙心狠手辣,为了
谋财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在金钱面前,他们可以不顾一切。
而杀死3、4两名被害人的时候,他们并没有真正成功的把器官给卖出去,所以他们的沉淀期有足足2年的时间,但是杀害2号被害人的时候,他们却十分成功的把肾脏给卖了出去,得到了一笔巨款,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他们丧心病狂了,没有选择沉淀避风头,反而铤而走险,决定再杀一个人,取下器官卖钱。”
孙鹏问道“可是1号死者身上也没有失去什么器官啊。”
“他们最后一次选择的杀人对象身份已经确认,死者的外号叫桩子,就是3号死者生前乞讨的区域,两年前桩子接替了3号死者生前乞讨的区域,在职业技术学院一代有很多商户都认识他。”
“山哥,我有一个问题。”
孙鹏问道,“凶手的杀人不是漫无目的的杀,而且人体器官有一定的特殊性,人在死亡24小时之后器官基本上就失去了作用,所以他们杀人之后应该在24小时内就把器官给移植出去。
说白了,要根据市场需求,只有黑市有这方面需求的时候他们才会去杀人,否则人就白杀了。
那么他们是有什么样的需求才会杀了桩子呢”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们杀害1号嫌疑人应该是为了心脏吧。”
慕云在一旁淡道,“根据法医进一步的尸检报告,1号死者生前有先天性心脏病。”
“是的。”
张山对慕云的猜测表示肯定,“凶手正是为了桩子的心脏,可是凶手不知道的是桩子竟然有先天性的心脏病,当桩子的尸体被推到手术台上,医生检测出了他的先天性心脏病,并且告知这样的器官不可以用。
所以说,1号死者又白死了。”
“那么为什么在1号死者身上他没有选择打晕,而是选择用绳索勒死呢”
孙鹏紧接着道。
“因为1号死者是一个缺少双臂的残疾人。”
说道这里,张山咬牙切齿,通过他的表情不难出,他一直强忍着对凶手的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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