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王妃相貌极美,叶孤鸿坐在她身边,更觉一道奇香袭鼻,忍不住使劲一嗅,却是奶油冰淇淋的味道。
暗自奇道:我听说宋朝时候便有了冰淇淋,如今看来果然不假,这冷森森、香馥馥的,若不是甜甜的奶冰冻了,如何有这般好闻香味?看来这个王妃,也是吃货一枚。
王妃见他鼻子嗅啊嗅的,不觉莞尔,旁边一个年纪大的婆子更是笑道:“王妃身上这股天然冷香,男子闻了便要销魂动魄,连这小小娃子,也难免俗。
“
王妃啐道:“老货,嘴上没把门的么?这孩子才几岁,懂得什么。
“
那婆子连忙轻轻打了一下自己嘴巴:“多嘴、多嘴,老奴只是想起王爷此次出外公办许久,不知多想这一口香气哩。”
王妃摇头不理他,便问叶孤鸿,如何同王保保结识。
这会儿没有哈总管这等内行人在,叶孤鸿放心乱编,那故事说的愈发一波三折。
“……小可当时同安达虽然还未说话,但是看他那般气宇非凡,好生心折,谁知那些恶人卑鄙,打不过我师父和丑头陀,气无处出,竟向我安达打了一支镖去,我一看不好,连忙上前替安达挡下一镖!
喏,便打在我这个地方——”
这个年头,娱乐可没多发达,这些丫鬟婆子们终日困在后宅,愈发没甚见识,此刻听叶孤鸿比比划划说江湖恶斗情形,俱都听得呆了,听得恶人拿镖打小王爷,更是齐齐惊呼,连王妃都变了颜色。
及听说被叶孤鸿挡下,又是一阵惊呼,王妃忍不住伸手,在叶孤鸿指着的胸口处摸了一摸,急切道:“啊哟,宝贝儿,那你可伤的不轻!”
叶孤鸿一摇头:“伤不着我!
小可衣服里面,穿着我师门至宝天蚕软甲呐!
这件甲呀,是以天蚕丝缠绕金丝、银丝密织而成,份量轻,质地软,穿在身上,冬暖夏凉,水火不侵,刀枪剑戟,休想伤人一毫!
与桃花岛软猬甲合称武林双珍!
行走江湖有了它,何止多出一条命?”
要不说人家前世带过货的呢,叶孤鸿这一番讲品,一众丫鬟婆子,人人都露出羡慕神色,也就是场合不对,不然接一句:“一二三上车!”
只怕人人都要争相打款。
王妃却是把手一拍:“啊哟!
你说这天蚕甲我不知道,一说这软猬甲我却晓得!
据说当年打破襄阳时,得了一件宝甲,便是你说的软猬甲,自此珍藏于皇家,去年皇上立伯颜忽都为皇后,便将此甲赠予了她,以示宠爱。”
叶孤鸿眉梢微动,暗自把这消息记在心中。
有婆子怂恿道:“皇上赐给皇后的,那定是真正至宝无疑!
叶公子说他的天蚕甲,竟同软猬甲齐名,那岂不也是世间奇珍?那软猬甲在皇后身上,我们这些下贱人无福得见,叶公子这件宝甲,不知能否让我们开开眼界呐?”
叶孤鸿把手一拍,笑嘻嘻道:“这位大嫂想看,只能等我安达回府。
那日我替安达挡了一镖,他好生感谢,我们两个一番交谈,彼此投缘,当即便结为安达。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当一个人的前一世在浑浑噩噩中度过,再次重生后是像上一世一样继续浑浑噩噩的过一生,还是走出一条不同于上一世的路在这世界留下自己生命的迹象...
她是龙国最美的女子,身份尊贵,权势滔天。却也是都城上下背地里人人唾弃的对象。没有灵根,是温沅心中最大的痛。她看似拥有一切,实则一无所有。而他是修行千年的狐妖,只差一步便可得道成仙,却一次次败在她的手上。人妖不得相恋,这是天道法则,你们难道想推翻天道?无知小儿实在可笑。她曾数次死在天雷下,这一次,他发誓不再让悲剧重演,这天道便是逆了又如何?若这一世仍无法相守,那便立下誓言,你我来世相见亦不忘却此生。...
当秦衍撕了系统,开启自主任务,就放飞了自我,不拘一格手撕白莲绿茶,脚踹渣男,嘴毒四方。蠢萌神兽主人,不好,敌军有系统。秦衍淡定如山不虚,我有你这个吃软饭的小北鼻。蠢萌神兽主人,他的金手指好腻害,我怕...
在末世拥有一辆无限能源的房车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你可以组建一只全世界最顶尖的生存团队,在保证食物充足的前提下,每天躺躺咸鱼,杀杀丧尸,有空的话就顺便拯救一下世界。这样就很舒服了...
自古深情留不住,总是套路得人心。苏殷自从被绑定反派系统以来就勤勤恳恳的完成任务,无一失手。每一次任务都完成的非常完美,成功取得人人喊打的反派Boss头衔。当然最后他也成功的被主角干掉了,再一次印证了反派死于话多的真理。真是可喜可贺可喜可贺。可是有一天主脑突然告诉他,由于许多反派死的太冤,集体暴动导致世界不稳,让他去改变反派的命运。exm???这活可不好干呀!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快穿反派话不多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双阳在上,三月同天,人类帝国的伟大始于神皇登基,一千年来,人类帝国驱逐兽人威震精灵开辟星宇创造传奇,这是属于人类最伟大的时代!兰特听着学者的赞颂,问了一句,我跟您打听一下,咱人类帝国都这样了,为什么我们一个男爵家,被野蛮人碾着跑?伟力归于神皇,灾难始自魔潮。兰特,超凡者的道路已经明朗,你要以往圣为师,以登神为愿好的,那咱们晚上吃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