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那个黑社会修仙世界,给他的阴影太大了,说不定出门就被人杀人夺宝了。
但是,他又馋金光上人的一身行头。
所以就这么诈一诈,没想到还真给诈出来了。
宽阔的马路上,一辆疾驰的马车突然停了下来。
看着眼前黑衣黑袍的蒙面人,车夫直接下车跑路了。
();() “踏马的,赶车的!
有钱不赚脑壳有问题啊!”
一個红衣侏儒,骂骂咧咧地从马车上下来。
这人三寸丁谷树皮,不足一米高,和武大郎差不多。
厉飞雨直接脱口而出,“上人,该喝药了!”
四十岁上下,长得干干瘪瘪,金丝绣边红袍、金项链、金戒指、金铃铛、金牙齿。
这一身珠光宝气,俗不可耐,比书里描写的还要猥琐三分。
厉飞雨看着这位著名的金光大善人,新手礼包携带者,心情激动无比。
尤其那腰间的储物袋,这可是他的第一桶金啊。
炼气三层,马上四层,这就是金光上人的修为。
“这位道友,我是秦叶岭叶家的子弟。
不知道友拦路所谓何事?这喝药又是何意?”
金光上人也察觉了,厉飞雨比他强多了。
他嘴上说的冠冕堂皇,心里已经慌了。
修仙二十多年,怎么不知道这是遇到修士杀人夺宝了。
这穷乡僻壤的越国边境地区,怎么会有修仙者,而且比自己还强。
“嗖!”
一张金刚符已经捏在了金光上人手里。
他看到了一线生机,眼前这人身上没看到储物袋!
那把刀也是凡品,不是法器!
一定是散修!
就是那种捡了一本功法,自己胡乱修炼一通的那种。
“喝药的意思,就是送你走!”
“唰!
唰!
唰!”
厉飞雨发动罗烟步,朝金光上人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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