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方法最简便,上一代做了官,下一代做下去,中国奴隶制社会中基本上采取这种办法,后来在封建社会中也局部实行,称之为“恩荫”
。
世袭制的弊病显而易见,一是由于领导才干不可能遗传,继承者能否像他的前辈那样有效地使用权力越来越成为严重的问题;二是这种权力递交在很大程度上削减了朝廷对官吏的任免权,分散了政治控制力。
世袭强调做官的先天资格而走进了死胡同,因此有的封建主开始寻求做官的后天资格,而后天资格主要表现于文才和武功这两个方面。
平日见到有文才韬略的,就养起来,家里渐渐成了一个人才仓库,什么时候要用了,随手一招便派任官职,这叫“养士”
,有的君主在家里养有食客数千。
这种办法曾让历代政治家和文化人一想起都有点心动,很想养一批或很想被养,但仔细琢磨起来问题也不少。
食客虽然与豢养者没有血缘关系,但是养和被养的关系其实也已成了血缘关系的延长,由被养而成为官吏那些人主要是执行豢养者的指令,很难成为平正的管理者,社会很可能因他们而添乱。
更何况,君主选养食客,无论是标准还是审查方法都带有极大的随意性,所养的远非全是人才。
至于以武功军功赏给官职,只能看成是一种奖励方法,不能算作选官的正途,因为众所周知,打仗和管理完全是两回事。
武士误国,屡见不鲜。
看来,寻求做官的后天资格固然是一种很大的进步,但后天资格毕竟没有先天资格那样确证无疑,如何对这种资格进行令人信服的论定,成了问题的关键。
大概是在汉代吧,开始实行“察举”
制度,即由地方官员随时发现和考察所需人才,然后向政府推荐。
考察和推荐就是对做官资格的论定,比以前的各种方法科学多了。
但是不难想像,各个地方官员的见识眼光大不一样,被推荐者的品位层次也大不一样,如果没有一个起码的标准,一切都会乱套。
你说这个好,他说那个好,结果,小才任大职,大才任小职,造成行政价值系统的无序。
为了克服这种无序,到了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便形成了选拔官吏的“九品中正”
制度。
这种制度是由中央政府派出专门选拔官吏的“中正官”
,把各个推荐人物评为九个等级,然后根据这个等级来决定所任官阶的高低。
这样一来,相对统一的评判者有了,被评判的人也有了层次,无序走向了有序。
但是明眼人一看就会发现,这种“九品中正”
制的公正与否完全取决于那些“中正官”
。
这些在选拔官吏上握有无限权力的大人物的内心厚薄,成了生杀予夺的最终标尺。
如果他们把出身门第高低作为划分推荐等级的主要标尺,那么这种看似先进的制度也就会成为世袭制度的变种。
不幸事实果真如此,排了半天等级,不想最后拿出来一看,重要的官职全都落到了豪门世族手里。
就是在这种无奈中,隋唐年间,出现了科举制度。
我想,科举制度的最大优点是从根本上打破了豪门世族对政治权力的垄断,使国家行政机构的组成向着尽可能大的社会面开放。
科举制度表现出这样一种热忱:凡是这片国土上的人才,都有可能被举拔上来,即便再老再迟,只要能赶上考试,就始终为你保留着机会。
这种热忱在具体实施中当然大打折扣,但它毕竟在中华大地上点燃了一种快速蔓延的希望之火,使无数真正和自认的人才陡然振奋,接受竞争和挑选。
国家行政机构与广大民众产生了一种空前的亲和关系,它对社会智能的吸纳力也大大提高了。
在历代的科举考试中,来自各地的贫寒之士占据了很大的数量,也包括不少当时社会地位很低的市井之子。
据《北梦琐言》记载,唐代一位姓毕的盐商之子想参加科举考试,请人为他改一个吉利一点的名字,那人不无嘲谑地把咸味化进了他的名字,为他取名为毕诚,毕诚没有恼怒,快乐接受。
后来他不仅考上了,而且逐级升官一直做到宰相。
这说明科举制度确实是具有包容性和开放性的,不太在乎原先家族地位的贵贱。
白居易在一篇文章中表述了这种科举原则:
惟贤是求,何贱之有……拣金于沙砾,岂为类贱而不收?度木于涧松,宁以地卑而见弃?但恐所举失德,不可以贱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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