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是费伦说法,换成地球说法,谷地历1359年,1月18日。
时间点不好不坏。
好,是相对于上次穿越时候,已经被卖为散塔林会奴隶而言。
坏,当然是比重回娘胎,或者婴幼儿时期,若是回到那个时候,自己的时间可就充裕了。
就在盖文整理时间线的时候。
城外的战局,发生了新的变化。
数以百计的只有成年人一半高的小个子生物,从地上爬了起来,乱哄哄的朝着诺特堡大门冲了过来。
这种尖嘴猴腮,大鼻梁红眼睛的生物名叫地精,外号小傻瓜,是费伦数量最多,最烦人的怪物种族。
();() 他们自私又黑心,并且能生能养,窝是无处不在。
这是这支地精部落的阳谋,趁着诺特堡骑兵队出击,试图摧毁他们的攻城器械的时候,趁机夺门。
就凭地精们愚笨的小脑瓜,想不出这么复杂的战术,这是他们背后大地精首领的手笔。
盖文一边向城门跑,一边检查着身体状况。
刚刚有一块投石落在了自己的不远处,有一块溅飞的流石砸向自己。
虽然被自己用木盾给挡下了,却被震倒,磕在了城墙上,撞晕了过去。
除了头依旧有点轻微脑震荡外,最严重的还是持盾左臂,估计臂骨骨折,一动就疼,木盾早就脱手,不知道飞哪里去了。
一摸腰间,战斗腰带塞的鼓鼓囊囊,至少还有三瓶治疗轻伤药水,顿时安心不少。
直接掏出一瓶治疗轻伤药水灌了下去,伤势顿时好了大半,至少那种锥心刺痛消失不见,只剩下阵阵麻痒——这就是费伦治疗药水的神奇之处,不敢说药到病除,至少能当场恢复大半。
随手扯了一块长布条,对着骨折位置,就是一阵缠绕加固,又随手抄了一张木盾,将其绑在左手上。
被人丢弃的手斧。
胡乱扔着的长矛。
一把锋锐的杀猪刀。
全部被盖文随手收到了自己身上。
等到他跑到城门口的时候,已经丫丫叉叉的,武装到牙齿了。
而那里已经有一队诺特民兵严阵以待。
为首的那一名,谁见了,都忍不住暗赞一声,好雄伟的身材。
现在的盖文十六岁,身高一米七,在同龄人中算是出类拔萃了,但是在对方面前,却是不折不扣的小矮子,勉强到他胸口的位置,必须昂着脖子看他。
“盖文少爷,你怎么下来了?快点到城墙上去,那些地精马上就要杀到了。”
那身全身重甲,更是增加了他的厚重程度,让他给人一种山一样的感觉,只是他一张口,有一种山崩地裂的违和感。
因为是她,而不是他,声音同样是如同黄鹂一样清脆。
若是仅听声音,还以为是一名十七、八岁的妙龄少女。
盖文却习以为常,因为他清楚知道,对方不仅声音像妙龄少女,长相也是,甚至比大多数少女还清秀,轮廓还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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