悄悄退回卧室,路云掩上房门,站了半天,手脚冰凉了,钻回被窝,缩成一团,竟觉得鼻酸。
以前小令对路云说:“感情这回事情,谁先动了心,谁就输的多,明宇太霸道,你不可以先动心。”
小令是对的,可那会儿已经来不及了,路云没有防备的投入这场恋情。
每个女人的鞋柜里,一定都有一双尺寸不合的鞋子,穿在脚上明明很紧,可是在试穿的时候又觉得也许是刚好,就在这样的自我安慰下买下那双鞋子,潜意识里也知道,或许会遭遇痛苦的经验,可就是很想拥有。
路云第一次约会明宇,就穿了那么双新鞋子―――一双浅灰长靴,高跟,流线设计。
两年前的三月,正是春风乍起的时候。
城市里洋洋洒洒下着点点小雨,街道,行人和树木在湿润的空气里看起来象幅水彩画,迷离氤氲,一天风露。
路云和明宇共撑了一把大伞,听明宇告诉她,“我希望你做好心理准备,跟我相处要有好多的耐心,我是个很闷的人,生活的重心是工作,所以我可能不会有很多的时间去约会,哄女孩子开心。
你若觉得我们不适合可以提出来中止这样的交往关系,不过我和你交往是以结婚为前提的,你明白吗?”
“嗯,”
路云大力点头,心里是高兴的,婚姻?那是男人对女人最大的尊重,妈妈是这样说的,虽然现在谈这个未免太早。
其实路云只想好好享受恋爱,于是,她夸大了一个事实,一个连被套怎样套到被子上都不明白的女生说:“我明白,我不需要特别的照顾,我的独立生活能力很好。”
明宇点头赞许,脸上挂了朵笑容。
那朵笑容支持着路云踩着高跟鞋逛了街,逛了公园,逛了画展,吃了午饭,被送回家。
进家门的一刻,路云脱了鞋子,光着脚踩着地板跑到沙发前坐下,哀号:“妈,为什么不阻拦我穿那双新靴子,痛死我了••••”
爱情如早春的一场流感,说来就来,谁拦得住?对路云来说,爱情没什么输赢,谁不是在付出呢?自然,她就掏心掏肺的对明宇好。
她的世界,明宇就是中心,就是太阳,路云每天的时间调整成与明宇一致,她绕着他一圈一圈公转。
路云知道做医生的都忙,于是,常常是她坐着公车穿行过半个城市,等在他的楼下。
有时候,她去陪明宇听古典音乐演奏会,不过只到一半,明宇就睡着了。
其实明宇并不喜欢古典音乐,他只是听说听古典音乐可以增强记忆力才勉强听听而已。
明宇不喜欢看电影,任何一类型的都不爱。
他只买奥斯卡的获奖片回家看,不是因为喜欢,不过是吸收些流行资讯增加和朋友同事之间的话题。
当然他最深恶痛绝的就是爱情长剧或是伦理片,他不会为这些浪费一秒时间。
明宇做什么都是有目标的,他看的那场球赛和拳击,只不过是为了讨好他的上司,明宇花了时间研究,其过程安静冷淡,路云不觉得明宇可以从中得到多少乐趣,但是他和同事或者上司谈论的时候是兴高采烈的。
当然,他只和对他有帮助的人聊这些,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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