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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上,两族的勇士们正在兴奋的清点着战果。
马贼们身上有不少财物,胡狼身上更有……光是那匹神骏非凡的大宛马,就足够去换黄金千两了!
看着兴奋忙碌着的勇士们,林书航坐在草地上休息恢复着,眼神中透着的却是浓浓的疑窦。
胡狼虽然死了,可自己居然并未弹回现实之中。
任务还没有完成?自己和土方部族还并没有摆脱生死危机?
可是,还有什么危机呢,难道刚才那些离开的马贼还会再杀回来?
他皱着眉头沉吟着,却见听到阔台的声音。
“林哥、林哥!”
他老远就喊了起来,称呼早就变了,变得自然之极。
猛男崇拜的都是猛男,而像林牧远这种猛男中的猛男,就更是阔台这类人崇拜的对象了。
被汉人抢了心爱的女人,他想死,不是对方死就是自己死。
但既然是偶像……那就没办法了,自己反正也打不过不是?
林书航抬头朝他看去,只见这二十出头的汉子兴奋的跑了过来,手里提着一个大包袱,跑起来时哐当哐当的作响。
“林哥,你看!”
他把手里的包袱展开,里面装着满满的一袋,竟然全都是金饰。
或是金色的刀鞘、或是金色的饰,甚至是金饼……马贼们打家劫舍,在草原上横行无忌,积攒的财富自然不在少数,即便只是尸体身上随身携带着的,几十人汇聚起来,那也不少了。
“你把那大宛马的头盔也掰下来了?”
林书航捡起其中一样,有些哭笑不得的问,同时转头朝另一边的大宛马看去。
只见大宛马仍旧靠在胡狼的尸体旁边,不叫不唤的跪着,头上果然已经是空空如也。
“嘿,这头盔算什么?那畜生,拉也拉不动、打也打不走,就那么跪着……等饿它几天,我连它一起降服了!
这可是好马呐!”
阔台兴高采烈的说道:“林哥,胡狼是你杀的,胜仗也是你带大家打的,大伙儿刚才商量了,山鬼的人分了一些,剩下这些东西都是你的,哈,也算是咱们呼弥尔的嫁妆了!”
林书航微微一笑,随即心里猛然想到了什么似的,恍然大悟般一拍脑门儿。
他知道任务为什么还没有完成了。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多么简单的道理?
自己虽然已经把藏宝图‘快递’给了两千年后的自己,但那些还在追杀自己的人可不知道,也不可能相信。
只要自己还在土方部族,那这里迟早还会出现第二个胡狼,甚至是第三个、第四个。
悄悄的离开也不行,找不到自己的那些贪婪者们,仍旧会把主意打在土方部族的身上,给他们带去祸端。
林书航略一沉吟,心里已经有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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