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兴咽了咽口水,吓傻了的魂从鬼门关缓缓回到身体里,顾不上火辣辣的脸和疼痛的腿,满脸惊恐的转了个方向:“王爷饶命!
王妃饶命!
刘姨娘饶命!”
烫伤的脸方才又摔了一次,朱兴本就肥头大耳的脸肿的和节日祭祀的猪头似的,说话都带了口音。
“王爷饶命!
王妃饶命!
刘姨娘饶命!
小的只是奉命行事,再也不敢了,不敢了!”
刘氏怕朱兴日后报复,张了张口打算叫苏云初放了他。
苏云初双手插腰,借着沈凌州的势挺直了腰杆:“我娘我带走了,你有什么问题吗?”
朱兴哪还敢有意见:“王妃请,王妃慢走,刘姨娘慢走,王爷慢走!”
“那这里的碗……”
“我洗!
小的这就洗,嘿嘿!
这就洗。”
朱兴强撑着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忍着疼痛连滚带爬的起来,抓着盘子洗了起来。
“嘶——小的洗,王妃放心,放心……”
手上的血将清水染成了淡粉色,被烫出来的水泡破了皮,碰了冷水,疼的钻心蚀骨。
看昔日克扣原主月银,动不动指使原主干活干不完就不给饭吃的朱兴如此狼狈,苏云初总算是出了一口恶气。
仗势欺人,这也太爽了。
她简直要爱死沈凌州了!
苏云初哼了一声,拉着刘氏离开:“我们走。”
“云初……”
刘氏欲言又止,内心天人交战,看着越来越近的易王,口水咽了又咽。
云初给易王冲喜做了易王妃,但她可不敢认易王是女婿。
早就听闻易王残暴嗜血,喜怒无常,今日一见,果真出手狠辣。
刘氏虽说是歌姬,但景朝国富民强,百姓安居乐业,她又是在皇城的茶馆卖艺,从小长到现在,也就生孩子时见过血,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
“民妇刘氏参见王……”
刘氏惶恐的要给易王行大礼,苏云初感到身边的人忽然矮了下去,伸手把她提溜了起来:“都是一根绳上……”
沈凌州握拳掩唇,咳了咳:“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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