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民国上海之商途爱恋:贫寒女与富家子的奋斗与爱情
我叫林芳菲,站在这繁华又动荡的上海街头,心中满是对未来的憧憬与不安。
今天的阳光似乎也被这城市的喧嚣所惊扰,透过斑驳的树叶洒下破碎的光影。
我理了理自己身上那件素色的旗袍,这是我亲手设计的,虽没有富家小姐们的华丽,但却有着独属于我的韵味。
顾梓轩已经好几天没有消息了,我心里有些担忧。
我们的纺织厂正处于改革的关键时期,他的家族企业也面临着诸多挑战,这个时候他不在身边,就像航行在大海中的船失去了舵手。
我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不能慌乱,还有很多事情等着我去做。
我走进纺织厂,工人们正在忙碌地工作着。
我看到那些老旧的纺织机,心中暗暗誓一定要让这里焕然一新。
我叫来几个技术骨干,和他们讨论新的纺织技术。
“林小姐,这新的技术虽说能提高产量,但是成本也会增加不少啊。”
一个老师傅皱着眉头说道。
我轻轻一笑,“李师傅,您放心,我已经算过了,如果我们能在招商的时候拿下几个大订单,这成本完全可以覆盖,而且还能有不少盈利呢。”
[1]
正当我和工人们讨论得热火朝天的时候,一个伙计急匆匆地跑过来,“林小姐,外面有个穿着很讲究的男人找您,说是有重要的事情。”
我心中一喜,以为是顾梓轩,赶忙快步走出去。
然而,站在门口的却是一个陌生的男人,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戴着礼帽,眼神中透着一丝狡黠。
“林小姐,久仰大名啊。”
他微微鞠躬说道。
我警惕地看着他,“您是?”
“我是刘老板的助手,我家老板对您的纺织厂很感兴趣,想和您谈一笔生意。”
我心中疑惑,这个刘老板我从未听说过,但生意上门,我也不好拒绝,“那刘老板有什么想法呢?”
“我家老板想收购您的纺织厂,价格嘛,绝对会让您满意的。”
我皱起眉头,“对不起,这纺织厂就像我的孩子一样,我是不会卖掉它的。”
男人脸上闪过一丝不悦,“林小姐,您可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啊。”
说完,他就转身离开了。
我回到办公室,心里有些不安。
这个刘老板到底是什么来头?为什么突然想要收购我的纺织厂?这时,我的闺蜜苏瑶跑了过来,“芳菲,我刚看到一个男人从你这儿气冲冲地走了,怎么回事啊?”
我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她,她瞪大了眼睛,“这肯定没好事,你要小心啊。”
我点了点头,“我知道,只是现在梓轩不在,我感觉有些无助。”
苏瑶握住我的手,“别怕,有我在呢。
我虽然不懂生意,但我可以给你精神上的支持啊。”
我感激地看着她,“瑶瑶,谢谢你。”
晚上,我回到家中,坐在昏暗的灯光下,看着桌上我和顾梓轩的合照,心中满是思念。
突然,门铃响了,我心中一喜,以为是顾梓轩回来了,急忙跑去开门。
然而,门口站着的却是一个衣衫褴褛的小男孩,他手里拿着一封信,“姐姐,这是一个叔叔让我交给你的。”
我接过信,给了小男孩几个铜板,然后关上门,打开信。
信上的字迹是顾梓轩的,“芳菲,家中突生变故,我现在被困住了,你一定要小心,不要轻易相信任何人。”
看到这封信,我的心一下子揪了起来,梓轩到底遇到了什么事情?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我真不是全服第一恭喜玩家无敌捞金怪连赢999场竞技,现排名全服第一什么玩意我还没出手呢这就赢了...
苏檬因为太受宠被死了,被迫穿进书里历练。于是苏檬为了拉仇恨值开始疯狂发柠檬,一天不发就腰酸背痛腿抽筋儿某女配凭啥你比我强苏檬投胎是个技术活,下辈子好好练练哈听说你大哥是金融...
吴知蓝是一个坚持着两个信条的人。第一,她决不借钱给他人第二,第二,她坚决不给别人恋爱建议。因为,在大学时期,她却被卷入了一个朋友的恋爱故事,最终失去了朋友和平静的日常生活。有一天清晨醒来,吴知蓝惊讶地发现人们的头顶上浮着恋爱窗口栏口。这个窗口显示了男人们对她的好感,并且某些男人开始与她产生了暧昧的关系!于是,她需要在这些男人中选择一个。但是,令她震惊的是,在三个男人的恋爱窗口栏口中,她居然是!她感到难以置信,却也流露出一丝期待。是成为总裁和富二代的恋人?还是与发小明星陷入热恋?吴知蓝陷入了选...
修真小说,多是修炼金丹,修炼元婴。番茄本书,将描述一个理想中的仙侠世界,与众不同。至于修炼之法,更是前所未有是否精彩,一切看了便知。时则深冬,大雪过后,整个炎京城都披上了一层银装。炎京城极大,可容纳人口数百万,而掌控东域三郡的‘镇东王’秦德的府邸便是在这炎京城。镇东王府邸占地极广,正门日间夜间都是大大敞开,府邸正门宽广无比,足够六七人并行入内。而在大门两侧站着两名身高两米左右的赤裸着上半身的勇猛大汉,这两名大汉犹如岩石雕刻一般,冷漠双眼扫视着过往人群,那宽厚的虎背之上正挂巨型血红色战刀。那血红色的战刀一眼看去足有一米五长。深冬之时,雪花满地,这两个大汉却赤裸着上半身,而这两个大汉旁边分别有一只凶猛的老虎。...
她是龙国最美的女子,身份尊贵,权势滔天。却也是都城上下背地里人人唾弃的对象。没有灵根,是温沅心中最大的痛。她看似拥有一切,实则一无所有。而他是修行千年的狐妖,只差一步便可得道成仙,却一次次败在她的手上。人妖不得相恋,这是天道法则,你们难道想推翻天道?无知小儿实在可笑。她曾数次死在天雷下,这一次,他发誓不再让悲剧重演,这天道便是逆了又如何?若这一世仍无法相守,那便立下誓言,你我来世相见亦不忘却此生。...
乱世之中,烽火天下,他一朝穿越,却是个落魄秀才,要啥没啥,更倒霉的是他还被山贼找上门来落魄不要紧,钱我可以自己挣。什么?没处挣?那就去抢。至于山贼?更不用怕,正好抢了他们的财物做军资。我相信,总有一天我林东的名字会响彻整个大明。总有一天,我林东能挽狂澜之将倾,扶社稷之即倒,延续我族千年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