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你很想知道我的故事?
很惭愧,我……没有很多故事可以讲呢。
如若你真要听,不如我来跟你讲讲,我的小秘密吧。
就跟所有的奴隶一样,我幼时家徒四壁,穷到一贫如洗,五岁那年家中再也无法养活我与幼弟,买了一个白面馒头给我,将我抛弃在了街上。
一点也不出奇,太多的奴隶,都是这样被抛弃的。
五岁的年纪尚不知事,面对汹涌的人潮除了会哭,大概也不会别的了。
没过多久我就被捡进了奴隶场,唯一与其他奴隶有点区别的,大概是六岁那年我给自己脸上烙了奴字印。
在奴隶场的时候有一个人,我已经不记得他的名字了,只记得他生得非常非常好看,听人说他是落魄被罚的贵族,为了偿还家中的巨债,被仇人卖进了这里,他待我很好,经常把他咽不下的食物分给我。
后来有一天,几个贵人来奴隶场里挑奴隶,有一个又丑又胖的老爷捏着他的脸抬起他的头,点头说满意,便把他买走了。
至今我都记得,那个老爷笑起来时,狰狞可怖的样子,足以吓退我这样的孩子。
也记得那个人,愤怒而屈辱的泪水,还有毫无用处的反抗,我看着他被拖走,彼时我还不懂,那意味着什么。
五天后,他被送了回来,我都快要认不出那是他了。
被折断的四肢,被割破的面孔,被挖掉的双眼,被鞭打得遍体鳞伤。
旁边的人,对此见怪不怪,因为每一个人身上都有着太多这样的伤痕,我也有,所以每一个奴隶都是这样的麻木不仁,抬一抬眼皮,再闭上,司空见惯。
只有我们这几个年纪还小,尚未完全泯灭人性的孩子围上去,惊恐地看着在他身上发生的这一切。
他大概是被刺激疯了,抓着我的双臂阴森森地说:“看什么,总有一日,你也会像我这样的!”
我对着他脸上两个血淋淋的窟窿,看着他发疯一般的诅咒,恐惧不已,害怕得躲到一边墙角,蜷缩着身子不敢靠近,更不敢说话。
后来,他再也没有把那些难吃得难以下咽的吃食分给我,他撞死在墙上了,看管我们这些奴隶的人大骂不已,说是浪费了。
他那句话一直在我耳边回荡,总有一日,我也会像他那样的。
我不要变成那样,我悄悄在自己脸上烙了一个印记,这样,我就不会成为艳奴了。
我太小,没有想过,这对于我来说,意味着什么。
不能成为艳奴的奴隶,便只能成为苦力,以前从不施加在我身上的鞭刑和拷打,再也不曾因为我的年幼而生出半分怜悯,很快我明白了,为什么那些大人眼中毫无生机,为什么他们面对那个可怜的人漠不关心,为什么奴隶会变得麻木不仁,机械冰冷。
真的不用太多时间,奴隶场的老爷们,便可以把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变成失去灵魂的冰冷傀儡,只要这个人,尝试过奴隶场的万种酷刑和非人折磨,那是能把一个人连求死意志都消磨殆尽的残忍。
小姐后来很小心地问过我,在奴隶场的时候,我经历过些什么,我没有告诉她,鞭刑只是最轻松的。
小姐买下我的那天,其实不是在奴隶场,她当然不会去奴隶场。
是有一次,我们这些奴隶被押送着去一个更远的地方,经过了月郡,我因为受刑过多,身体受不住掉了队,在街上正被鞭打,如同一条流浪狗的我蜷缩起身体不哭不闹,只是怕疼。
路过的人们发出清脆的笑声,又或者嫌弃的眼神,大概是我这样的奴隶坏了贵人们出门赏玩时的好心情,污了他们的眼。
那时的我已经不懂得反抗了,只有害怕,因为害怕,便只会服从。
我听得一个略带怒意的声音说:“他多少钱,我买了。”
我松开抱着头的双手,小心翼翼地向着那声音的主人望去,小小的人,满面怒容,一身青衣花裙。
因为我年纪小,做不了太多重活,所以卖的价格很便宜,我记得,是九纹碎银。
她问我姓什么,我匍匐在地,紧张而胆怯,瑟瑟发抖,不知在未来等着我的命运又是什么,我记起了那个被折磨得一头撞死的人,我很怕,我会不会也那样。
我说我不记得了,我没有名字,我是奴隶。
旁边的老爷对她说,非池,这孩子是你救下的,不如你来给他取个名字怎么样?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和编编商量,本文于2019年10月26日周六入v,感谢大家的陪伴,也请以后继续支持,么么哒。陆珩第二部,第一部路指专栏反逆袭法则快穿作为法修第一人,陆珩是在修真界横行千年而无人敢惹的活祖宗。可当他来到小世界...
胸口装着ed灯外面套着铁壳满天乱飞的花花公子,穿着蒙面紧身衣在高楼大厦间不停荡秋千的四眼宅男,为了找回小右变成蜥蜴的断臂医生,在北极躺了七十年还身材健美的过期冷鲜,背上插着四根机械触手假装章鱼的秃头...
第一个世界,谢仪说我今天喝了脉动,吃了果冻,对你有些心动。温圻一脸严肃不能早恋。第二个世界,谢仪说这是我的手背,这是我的脚背,你是我的宝贝。温圻一本正经你现在不能有绯闻。每一次交手都...
于兰一朝穿越到了北宋徽宗年间,她手握一方空间,内有灵泉,还有酿酒的工艺设备,一点儿都不方。开酒楼,卖酒水,做美食,发家致富,她相信自己能够风生水起。可问题是,开局为什么是血溅鸳鸯楼的副本?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空间之娘子万福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本文古早风言情,晚9点更新预收欢脱轻松文撩了状元后我逃了,文案见底部计英是个通房丫鬟,樱唇香腮,腰肢柔软,专门用来勾引宋家家主宋远洲。她原本卖身给宋远洲的未婚妻白氏家为奴。白家攀了权贵...
一手医术,妙手回春。一身拳脚,盖世无双。看着坐在王振破烂自行车后座上的女神,坐在宝马里的洪志杰气的七窍生烟谁能告诉我这世界到底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