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抱怨他,自从把他生下来之后,她就没有以前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
与父亲相依为命的日子里,他渐渐的把母亲淡忘了。
老妇人又说道:“在你的左边屁股,有一颗痣,这颗痣不是黑色的,而是红色的,它有指甲盖那么大,如果我不是你的母亲,我怎么会知道的如此清楚。”
叶氏脸色一白,因为她说的没错。
她嘴巴动了动,却没有再说话,她看向李凌云:“云儿,这?”
李凌云上前拥着她:“娘,别怕,有我在。”
随即对着老妇人冷冷一笑:“这能证明什么?哪个男孩子小时候不是光着屁股的,随便一问,大家都知道哪个男人身上有不一样的地方。
再说了,你是他的母亲,那这么多年来,你去了哪里?
他被村子里的人欺负的时候,你在哪里?
他饿肚子的时候,你又在哪里?
他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你又在那里?
逢年过节,家人团聚,你又在哪里?
你尽到一个母亲应该尽的责任吗?在他最无助的时候,你又在哪里?
现如今看到看到他的生活好起来,你又回来了,你的脸皮怎么这么厚?”
这一字一句,让人无地自容。
可老妇人是谁?
她可是李明山的母亲,抛夫弃子的危氏,敢跟着一个见了几次面的卖货郎离家的危氏。
她的脸皮比城墙还厚。
危氏顿时大哭起来,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诉说这些年的不容易:“你以为我想离开这里吗?还不是那个死鬼,他尽到为人丈夫的责任吗,对我非打即骂,我操持这个家容易吗?没吃没喝的,孩子又要养。
我只是问了别人借了一斤米,他就骂我,难道不用吃饭,都等着饿死吗?
我只是买一件衣裳,他就骂我败家,我嫁给他那么多年,买一件衣裳又怎么了…”
说了很多很多,来来去去就是李明山父亲的错,如何对不起她,而她一点责任都没有。
现如今,她夫家那边因为蝗灾,颗粒无收,实在是走投无路,这才来投奔李明山。
其实真相是,偶然的机会,危云得知李明山大财了,又是开店铺又是盖新房子,家财万贯。
最重要的是,他的儿子不知所踪,只有一个女儿。
百年之后,万贯家产会留给谁?
当然是留给这个唯一的女儿。
那岂不是便宜了那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婿。
于是,她派他的儿子悄悄地来打探,想不到谣言是真的。
这让激动不已,如果将这些家产抢过来,还能有别人什么事。
于是,一个大胆的想法瞬间涌上心头,举家搬迁。
末了,危氏直接说道:“明山,娘已经走投无路了,以后就住在这里,你们要赶我走,就是大不孝,我就吊死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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