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天,周弥都似有几分心神不宁,频频抚摸自己左手手腕。
小敏觉察到了,酒会结束回酒店的路上,终于忍不住问她,怎么啦,一直重复这动作。
周弥回神:“哦……我丢了一条手链。”
小敏往周弥手腕上看,那上面现在戴着一条皮质的手环。
周弥喜欢将两条以上不同样式的手环、手链或是手镯叠戴,也算是展成了她的穿衣风格的一部分。
小敏问:“丢的是哪条?我帮你想想有没有印象。”
周弥说:“很细的一条金色链子,我经常戴的……”
“哦,你说原本是脚链那条?”
周弥点头。
然而,若非特意留心,旁人很少会注意到同事穿戴了什么,尤其还是饰品这么不占地方的东西。
小敏没想出个所以然,“你记得什么时候丢的吗?”
周弥摇头,“昨晚跟你们出门的时候肯定是戴着的,回酒店洗澡才现不见了。
我根本没注意到究竟是什么时候丢的,可能拍照的时候吧……”
“很重要?”
周弥很淡地笑了笑,“算是件纪念品。”
“那要不明天我陪你去找找。
“算了,多半找不到了。”
小敏见她有些低沉,猜想丢的东西有特殊意义,想了想,便指一指自己手腕上的一条银质手链,说:“要不我把我这条送给你,就当是‘纪念纪念品丢了的纪念品’。”
周弥笑了,“这就是,套娃式纪念品?”
然而,她摇了摇头,垂下目光,又说:“算了。
丢了就丢了吧。”
可能是一种预兆,亦或是提醒。
她这近一年凝固的时间里从没有别人。
她知道自己没有刻意地等待什么,她从小就不信奇迹这种东西。
她只是长情得几近于固执。
可是,人和物不一样。
她喜欢一歌,可以一万次单曲循环;喜欢一种酒,推开全世界的任意一间酒吧,都能点到。
喜欢一个人,却要愿赌服输。
真羡慕小时候,输了,难过一会儿就好了。
现在却只有漫长的自欺欺人。
她想,丢了也好。
该是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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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周弥去中古店帮向薇买东西。
这是向薇的习惯,每隔一段时间便要去瞧瞧可有什么经典的流行重新流通于世。
如今的周弥,已然能够熟知哪家奢牌哪一年的大秀推出过哪一个经典的款式,向薇信她的能力和审美,这事儿就顺势交给她去做了。
周弥也乐得,买东西的过程整理整理就是一篇推文,两全其美。
逛了一下午,傍晚,周弥眼见天色阴沉,似要下雨,便给负责后勤的同事珊姐打电话,问是否还有空余的车,调遣一部过来接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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