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那躺在草丛上,她伸出手掌让阳光穿过指间,而她自己笑弯了眼睛的时候;在雪地里,她十次里有一次好不容易揉了一团雪扔中我,叉着腰哈哈大笑的时候;在天文塔上,浩大星空下,我们坐在一起,我却忍不住生起不愿别离的隐痛的时候。
在她只是望过来,我就已经像一只面对射手不愿躲闪的白鸟的时候。
我早该意识到自己爱上她了。
我一直不喜欢韦斯莱两兄弟,从他们只是单纯的和维拉合作开始就不喜欢——一开始是因为维拉总能分清他们两个人,后来是因为他们总是占用维拉太多时间,而她回来后总是带着兴奋和笑意,和我们分享他们的新发明。
再后来我更加不喜欢,因为……
或许是因为我察觉到了他们其中某个人隐藏在玩笑间的爱意。
当然,后来我知道那个人是弗雷德。
他没心没肺地、大大咧咧地爱了她很久很久。
我早该意识到自己爱上诺维拉了。
但我意识到的太晚了,以至于我们之间错过那么多时光,又让她无可奈何地流了那么多泪。
“你为什么总是说起你朋友们的事?”
秋曾这样问我,我们同坐在一棵山毛榉树下,却好像离得很远很远。
事实上,她这么一说完,我才发现自从进入学校后,我和朋友们就没有分离的时候,所有的事情我们都是一起去做的,可以说除了洗澡睡觉,我们四个人就像磁铁一样黏在一起。
记忆和习惯无法骗人,我似乎从来没有从朋友们的爱中得以跳出。
也不知不觉陷入流淌向“朋友”
的爱里。
那真是一段基于错误动心的感情,我和秋的爱都短暂地蔓延向了错误的人。
它们撞击在一起,没有交缠、没有不舍,只是撞击在一起。
它们迸发出短暂的快乐和震颤,但很快又因为无法靠近的两颗心而平静。
我们的缘分起源于魁地奇,也结束在一场魁地奇。
比赛结束后,场上却有两个失魂落魄的找球手。
我没有找到我想献上金色飞贼从而重归于好的人,秋也没有找到自己本来喜欢上的男孩。
我们自然而然地分开了。
那天晚上我等了维拉很久很久——事实上那天刚吵完架,甚至那句话甫一出口我就后悔了,几乎立刻想要向她道歉,但某种情感牢牢堵着我的咽喉,阻止我说“对不起”
。
我绝无意用那句话去恶意揣测她……
我只是在嫉妒。
嫉妒韦斯莱兄弟得到她这样的偏爱,嫉妒他们拥有我看不见的时候她的笑容,嫉妒他们可以这样自然地贴近她。
那种从未出现过的,像心间爬过狂躁的蚂蚁的感觉。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这是人类和古神族之间的战争,追溯到太古,延伸至未来,贯穿历史长河,谱写史诗。古神们带着破碎的世界入侵现实。亘古的隐秘神话揭露真相。升华者在时空的间隙穿梭,往返两界。现实与超凡,刀与剑,血与火。当末日降临,古神从长眠里苏醒。大幕渐起我的父亲曾因调查某位神明的复活而失踪,至今生死未卜。我很慌,但不完全慌。因为那个被复活的神明,就是我。...
法师无意间流落蓝星,蓝星的智慧生命无法通过意志撬动暗物质从而影响现实,法师失去施法能力。为了恢复施法能力,法师只好掏出各种黑科技来获取资源,元宇宙脑机融合生物计算机给蓝星的科技带来了巨大的改变。注纯黑科技文,绝对有你没看过的脑洞!...
白玉京穿成天命魔主,没有原魔主记忆,却觉醒看见他人头顶文字的能力。不慌,优势在我!直到看见部下。冷月圣女病娇忍者妖女大儒喂,你们头顶什么奇怪称号?叛徒卧底潜伏于表面的忠诚,人生如戏,而他早已洞察一切。本书又名哈士奇混入狼群当狼王...
三十年前,安欣患了一种怪病,她听从了医生的建议,成为了冷冻人,并且大胆的捐出了自己的六个卵宝宝。三十年后,她终于苏醒,还意外得到灵泉空间,安欣回家继承了祖业。就在她决定安安稳稳过日子的时候,六个儿子找上门...
重生的姚瑞雪依旧成了某人的血库,如此,她决定在孙家踩她血上位之前,抢先抱住大腿不被其用,好以报仇虐渣,却不想大腿太粗,不如攻其心直上位。某团长,抱什么大腿,快到我怀里来...
设计成为吸血鬼的血神之后,主角发现,自己不仅拥有了不死的能力,还拥有了比托尼斯塔克更加丰厚的身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