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末,胡新黄正值事业瓶颈,灵感枯竭,每天都会去夜店买醉放松,在那里他认识了一个名叫郑富的人。
当时郑富穿着一般,行为拘谨,好像是第一次来。
胡新黄当时闲得无聊,于是主动跟他搭话,还给他介绍什么酒好喝。
郑富为感谢他,请他喝酒。
慢慢的,两人就熟悉了。
往后只要郑富在,酒钱都是他出。
郑富不在乎钱,什么贵点什么,有些报复性消费的意味。
但两人很少说自己的私事,都是聊一些不着边际的话题,相处了快一个月,也只是交换了微信,知道对方的姓名。
有天,两人闲聊时,郑富突然说他想当作家。
他小时候家境不好,初中辍学又去外地打工,一直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胡新黄不走心地鼓励他想写就写,别在乎别人怎么想。
现在写出爆款作品的作者未必是高学历的人。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郑富回去后真的开始写起了小说。
他不会用电脑,全是靠手写。
几天后,郑富红着脸,带来自己的稿件让胡新黄帮他修改修改。
胡新黄接过稿纸一看,心里顿时充满了鄙夷。
这篇小说用词简单,满篇病句,甚至都比不上小学生写的作文。
后来,郑富去舞池跳舞。
胡新黄跳着翻看几页,然后看到了杀人沉尸的那一段。
那一段的用词并不华丽出彩,但极其写实,仿佛亲身经历过一样。
描写的杀人过程和心理描写看得胡新黄出了一身冷汗。
他好像上了凶手的身,透过凶手的眼睛看到了小说中受害者康豪被杀的全过程。
他用铁丝勒死了康豪,看见他酱紫色的皮肤在断气之后慢慢褪色。
他拖着尸体,感受到康豪的尸身慢慢变硬……
这小说修改过后一定会火!
他转头想叫郑富回来。
可看着舞池中姿势蹩脚又难看的郑富,他突然觉得郑富这种粗俗、肤浅、无知的“俗人”
,好好当他的暴户就好了,干嘛要来沾染“文学”
这种“高贵”
的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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