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栖月戒指买的不情不愿,给他戴上的时候也是不情不愿。
明明给她发了尺寸,但她还偏偏买小了一号。
商牧之取下戒指,用了很大的力气艰难的从指骨滑下来,原本的位置留下很深的痕迹。
车厢微暗的灯下,指骨上似乎除了勒出的戒指痕迹,还有很难察觉到的细小的、熟悉的、歪歪扭扭的印记。
他抬手打开车顶的灯,依旧不怎么明亮的光线下,指骨上的痕迹熟悉而明显,因为素圈戒指的内侧有歪歪扭扭的、他很早之前就见过的梁栖月所有物。
胸腔一瞬间变得空旷而寂静,商牧之觉得心口好像在这一瞬间也被人用锋利的尖刀烙下了印记。
梁栖月就是这样奇怪。
喜欢要说讨厌,
想要会第一个拒绝,
即使是送给人戒指也要故意挑最不起眼的那种。
但要偷偷在戒指的内侧打上只属于她的印记,戒指的主人不会知道自己戴下戒指的瞬间就成了梁栖月的所有物。
商牧之看不懂她,常常被她气到,也经常会觉得自己好像永远都可能没有办法走到她心里。
梁栖月是爱意绝缘体。
他无数次地这样认为。
要不然就算了吧,放弃好了,自己好像也不是非她不可。
但又总会在下一个瞬间觉得,被梁栖月爱上的人可能会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吧。
再试一次。
他想要得到这种幸福,想要得到她。
他一次次的敲门,从彬彬有礼变得冷酷决绝,一定势必要想办法打开梁栖月的心脏,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
但等到某一天,他忽然发现,原来他早已经站在了她的心脏中间。
原来他早就是她的。
买下戒指的那个下午,有人奇怪又拧巴的问店员,可以刻字的话能不能让她自己来呢,店员愣了愣,可能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客人,但还是答应了。
于是那个下午,薄薄的、几乎不留痕迹的、只属于梁栖月所有物的印记,被她刻在了即将被戴在商牧之手指上的戒指。
她仔细算过了,戒指小了一号,商牧之戴在手上的时候肯定会被勒住,然后她的烙印就会打在他手指上。
有些人从第一次见面就会说爱,有些朝夕相处后才会说爱;
有些人一生中会爱一千次,有些人只会爱一次;
还有一些人讨厌解释喜欢讲反话,她的爱藏在小一圈的戒指里,需要被人持之以恒地戴在手上,经年累日,等摘下戒指的那一天才会惊觉,啊,原来我已经被某个人爱了这么久。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我,李青,有系统。系统是什么玩意这明明就是替身攻击...
唐欢欢意外穿越到兽人世界,一进森林就被某个男人敲晕扛回了部落,听说到了冬天会饿死冻死,听说到了夏天会渴死,听说夜晚会有猛兽和其他部落的袭击唐欢欢叉腰道又种了一地番薯,养活你不成问题了扛着...
多结局这是一个可可爱爱没有脑袋的霍格沃兹挂寡王的故事,全家都是穿越者,buff叠了百来代,安妮帕尼克直呼好家伙橘光同名重申重新回归,存文处,全文免费,不喜绕道。在这个穿越为家常便饭的时代...
在战神和黑夜女神神战的期间,魔女哈莉利用了门先生成功逃回了自己原来的世界。虽然再无晋升的可能性,但回到自己原来的世界里,似乎也很不错呢。如果没有那似曾相识的疯狂的话,一切就更美妙了(hp诡秘,早就想写个魔女途径的哈莉的同人了。本书没有男主,只有主角。)...
叶芷萌当了五年替身,她藏起锋芒,装得温柔乖顺,极尽所能的满足厉行渊所有的需求,却不被珍惜。直到,厉行渊和财阀千金联姻的消息传来。乖顺替身不演了,光速甩了渣男,藏起孕肚跑路。五年后,她摇身一变,成了千亿财团的继承人,资本界人人追捧的投行之神。重逢时,找了五年,疯了五年的某人,扔掉了所有自尊和骄傲,卑微哀求乖乖,别不要我夜良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叶芷萌厉行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叶芷萌厉行渊...
韶华穿成男主男配及反派亲妈未来将毁灭世界的大佬们还只是哭包怂包和娇气包。现在三岁aiddot未来科研大佬世界首富医学天才adashadash啊啊啊妈妈又亲了我三个崽崽不约而同的伸出小手手捂住红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