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小说

很爷们(第1页)

虽然距离□□已经过去很多年,没得吃不上饭,但是日子过得穷苦,那也是一定的。

所以可从没有去别人家白吃白喝这种事儿。

这样的人,那是要被打出门的。

虽然这次是在小桃子家聚餐,但是各家还是都拿了粮食过来。

就像是许柔柔说的,只多不少。

六家人凑在一起,挤挤巴巴都得两桌。

不过今次的菜色,那可是顶顶好了。

这次的两只野鸡,都不轻,脱了毛也快三斤重了,两只鸡就是将近六斤。

常喜做了一鸡五吃。

先,切了一些鸡肉丝儿,做了鸡丝葫芦条。

葫芦条和葫芦,可一点关系也没有。

但是,就叫这个。

说起来,别看常喜家学渊源,倒是不会这个的。

葫芦条是他们这里的一种主食,它是需要借助工具的,几乎家家户户都有那么一个带着细孔儿的小长板子。

和好了玉米面儿,压在板子上,往下一按就变成一个个筷子粗细,手指头长短的小玉米面儿条。

这样的东西,单吃口感自然是不如白面儿做的面条,但是以鸡丝儿做汤底,那肯定比单独的白面儿还可口。

在他们农家看来,这已然是顶顶有面儿的吃法了。

今次,常喜就做了这么一个鸡丝儿葫芦条儿。

鸡肉丝儿切得比葫芦条还细。

以油热锅,将鸡丝儿来回翻炒,炒出香味儿,再下葫芦条儿。

这可是当得面条的。

一鸡五吃,这是其一。

其二是,辣子鸡丁。

当然,这样的时代,可没得单纯的炒鸡肉丁,常喜还配了胡萝卜丁,白萝卜丁,黄瓜丁,花生米,放入干辣椒,一起煸炒。

其三是,鸡肉炖土豆,这不用说,土豆儿自然是比鸡肉多无数倍了,可是炖过鸡肉的土豆,那是普通的土豆儿吗?那是土豆儿中的王者。

绵软可口,汤汁浓郁。

要说来,两只鸡,再肥,这也用了不少了,差不多也就这样了。

但是,常喜又不是一般人,她将鸡头鸡爪鸡肝这些细碎又没肉的位置,剁了剁卤了一下。

虽然她自己不太满意,觉得味道真是差得远了。

但是大家可不这么想,个顶个儿盯着,眼睛已经要黏在上面。

一想就知道这是下酒的美味。

最后,就是最后的最后,常喜还用肉不太多的鸡骨架熬了一个汤。

她加入了一点点粉条,一点点萝卜条,又加入了一点点姜丝儿。

除了这一鸡五吃,她还配了六个素菜,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锅子爆炒过鸡肉的关系,即便是素菜,看起来也油汪汪的,透着一点点的鸡肉味儿,相当吸引人。

从开始下锅开始,院子里的小孩子们早就已经忍不住了,即便是有新鲜的大玩具木马,也仍旧抵挡不住大家看向堂屋的视线。

那里的香气,实在是太过扑鼻。

这年头儿,大家都肚子空空,很缺油水儿。

其他虽好,但是吃才是永恒不变的真爱。

别看有人帮忙的,但是大家全是做一些打下手儿的工作,真正做大厨儿的,还是常喜。

不过她动作十分快,麻溜儿的很,想来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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