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妇略带为难地说:“你要买的这些皆是高僧,这活计恐怕……”
少年不疾不徐将身后背的包袱丢到了地上,一颗颗夜明珠从包袱里滚出来,有一颗刚好滚到了老妇的脚边,老妇捡起夜明珠,嘴里的话就变成了,“何时?有何特别嘱咐没有?”
墨儿是黑灯馆最好的刺客,此任务理所应当便落到了她头上,不过这任务也令她稳稳当当买了大宅和铺子,没什么好亏的。
杀那些高僧时沉卿就站在旁边,这是他的特别嘱咐之一,他依旧穿着不染纤尘的衣衫,然后看着墨儿将那些高僧捆绑起来,割掉他们的舌头,刺穿他们的耳朵,从头顶凿开一个小洞,将水银灌下去,再一点一点地将他们的皮割下来,最后撬下他们的两根胫骨,接下来就是等待他们静静死去。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这一切皆要用他给她的工具,一把可以套在手上的刀子,那刀子极小却极锋利,他不允许她用自己的大刀,因为那样不够痛苦,这是他的特别嘱咐之二。
她到现在还记得当时的沉卿脸上的表情,他看着这一切,脸上尽是享受,唇角翘着,眉头舒展,期间仅皱了一次,因为一滴血溅到了他的衣角,他随手操起墨儿的大刀,一把将自己的衣角斩断,那表情,很嫌恶。
所有人都死透后,沉卿默默走到大殿,取下了供在上面的鼓和鼓槌,宝贝似的抱在怀里,一句话也没有说就离开了。
此活计做完后,墨儿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遇见沉卿了,谁知半月后他却再一次出现在了黑灯馆,这一次,他是来做杀手的。
他烧了圈养他的老爷的大宅,送他们全家人去过了奈何桥,然后挟着一大堆银钱来做这又脏又赚钱的活计。
墨儿真心地以为,他是真的喜欢这份活计,毕竟她从未在任何一个刺客脸上见到过他那种表情。
而她,她是为了活着,老妇将她从她婶子手里买过来,带着她来到一个花红柳绿的楼前,那里有许多好看的姑娘,她们都穿着好看的衣裳,一直笑着。
老妇问她:“伺候男人还是做刺客?”
“什么叫刺客?”
墨儿懵懵懂懂地问老妇。
“像杀鸡杀鱼一样杀人。”
墨儿回忆了一下自己杀鸡杀鱼时的感觉,觉得那并没有什么难的,她又看了看那些姑娘,觉得这属实有些难,让她笑真的很难,尤其是那样勉强地笑着。
刺客很容易就做了许多年,开始时她心中还有些异样,日子久了便麻木了,只是个生活的活计罢了,赚钱又多,何乐不为。
直到看到了雪儿的尸体,那点异样感又重新回到她体内,她忽然就感觉有些厌倦了,可该如何退场呢?她不知道。
月盈月缺,恍恍惚惚又是十载过去,墨儿在屋檐上看着万年不变的月亮,仰头灌了一口蜜酿,本还想喝第二口,谁知那第二口酒却只有一滴,墨儿看了看身边的几个空酒壶,有些无奈地摇摇头,这些年酒量渐长,再这样下去下次怕是要顶个酒缸上房檐了。
她轻盈地从房顶跳下来,落地没有一丝声响,夜里安静,家家户户闭着门,她走在空落落的大街上,甚觉无聊。
黑夜里一个轻微的响声传进了她的耳朵,墨儿朝着那响声看去,一个七八岁模样的小姑娘正笨拙地背起面前的古琴,一双小手无方向地摸着,摸了半天才摸到一旁的竹杖,她扶着竹杖站起身,又想起陶碗没有拿,便缓慢地重新蹲下来,想要将陶碗揣进兜里。
墨儿看了眼那陶碗,里面空空如也,看样子这小姑娘今日的收成不怎么样,她看了一眼她蒙着白色布条的双眼,从怀里掏出两个铜板丢了进去。
小姑娘往铜板掉落的方向鞠了鞠躬,“多谢恩人,只是我还未弹曲子呢,断不敢收恩人的银财,恩人要是有什么吃食剩下不要的,倒是可以赏给我一些。”
墨儿还第一次见到不要银钱的,随口说道:“那你便弹奏一曲吧。”
“夜已经深了,我若是为恩人弹奏,恐要吵了别人安眠,恩人若是没有吃食就罢了,银钱恩人收回去吧。”
小姑娘将两枚铜钱递给墨儿。
墨儿觉得这个小姑娘真是不知好歹,并不想理她,便转身往酒铺走去,可还是忍不住望怀里摸了摸,将剩下的半个馍丢给了小姑娘。
小姑娘弯腰捡起那半个馍,闻着油纸里面透出来的香味,开心地笑了,对着墨儿离开的方向喊道:“多谢恩人,明日恩人一定要来找玄儿,玄儿为恩人好好弹奏一曲。”
墨儿并未答应小姑娘,明日她要去劫一趟镖,可没空听什么曲子。
喜欢一间古董铺请大家收藏:()一间古董铺小说网更新度全网最快。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这是人类和古神族之间的战争,追溯到太古,延伸至未来,贯穿历史长河,谱写史诗。古神们带着破碎的世界入侵现实。亘古的隐秘神话揭露真相。升华者在时空的间隙穿梭,往返两界。现实与超凡,刀与剑,血与火。当末日降临,古神从长眠里苏醒。大幕渐起我的父亲曾因调查某位神明的复活而失踪,至今生死未卜。我很慌,但不完全慌。因为那个被复活的神明,就是我。...
法师无意间流落蓝星,蓝星的智慧生命无法通过意志撬动暗物质从而影响现实,法师失去施法能力。为了恢复施法能力,法师只好掏出各种黑科技来获取资源,元宇宙脑机融合生物计算机给蓝星的科技带来了巨大的改变。注纯黑科技文,绝对有你没看过的脑洞!...
白玉京穿成天命魔主,没有原魔主记忆,却觉醒看见他人头顶文字的能力。不慌,优势在我!直到看见部下。冷月圣女病娇忍者妖女大儒喂,你们头顶什么奇怪称号?叛徒卧底潜伏于表面的忠诚,人生如戏,而他早已洞察一切。本书又名哈士奇混入狼群当狼王...
三十年前,安欣患了一种怪病,她听从了医生的建议,成为了冷冻人,并且大胆的捐出了自己的六个卵宝宝。三十年后,她终于苏醒,还意外得到灵泉空间,安欣回家继承了祖业。就在她决定安安稳稳过日子的时候,六个儿子找上门...
重生的姚瑞雪依旧成了某人的血库,如此,她决定在孙家踩她血上位之前,抢先抱住大腿不被其用,好以报仇虐渣,却不想大腿太粗,不如攻其心直上位。某团长,抱什么大腿,快到我怀里来...
设计成为吸血鬼的血神之后,主角发现,自己不仅拥有了不死的能力,还拥有了比托尼斯塔克更加丰厚的身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