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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篇文其实也写过挺多有关宠物或者人类的生离死别了,一直试图传达死亡是所有生命的必经之路,如果能被所爱的人牵挂着,那么死亡其实也可以变得幸福,但写老何家往事的时候仔细思考,发现确实很难是个圆满结局,无论怎么样都过了太久了,漫长的遗憾其实弥补了也用处不大,只会反复提醒你究竟错过了或者误会了什么。
老何当初离开家里,没带一张小狗相片,其实也是这么想的,他害怕再看到他们家叨叨,但是你带他去宠物餐厅,去烧烤摊,去据传很灵验的寺庙,他第一时间还是会想:下次带他们叨叨来吃,叨叨肯定会喜欢这个吧。
至亲的离开不是暴雨,是一场漫长的潮湿,谁说小狗不是如此呢。
第88章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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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何是在后来才知道,当初他买回叨叨的那家犬舍因为违规早被查封,店内售卖的许多名贵犬种都是身躯羸弱的病狗,活到一岁已经能称作奇迹,而叨叨去世时再有五个月满两岁整,更是上天眷顾。
失去小狗后他常常会回想以往细节,才发现一切其实早现端倪,叨叨还是奶狗的时候被他带回家,走路与奔跑常发生磕绊,再大一些才渐渐好起来;和他因为躲债而东奔西走时,也常常显得疲倦而安静,不像是这个年纪该有的朝气蓬勃。
难怪他先前计划将它送养,它那么急切地不要他走,大概那时就已经发了病,知道如果今日一别,就是永久。
老何从家道中落时开始不相信命运,但叨叨在深夜最后塞给他的那个护身符却好像真的有莫名的力量,使他在往后的人生里都真的平安顺遂,再没像当时那么狼狈过。
那晚他浑浑噩噩,抱着没了气息的叨叨想要找个地方埋下,却在路上遇到一个先前他去借钱未果的老同学;老同学家里有个比何宣云小几岁的女儿,他们相遇时她怀里抱着一只拥有雪白皮毛的博美犬,那老同学原本不想和他搭话,但是那只漂亮的小博美却奔过来,绕着叨叨仔细地嗅,末了发出一声呜咽,安静地舔了舔它的头顶,像送别。
小姑娘跟着她的狗奔过来,怯怯地看他脏兮兮的脸,叫了声:“何叔叔,你的小狗睡着了吗?”
老何应了一声,目光却落在旁边博美亮晶晶、黑葡萄似的眼珠上,他眼泪大颗大颗地滚落,毫无形象地在这女孩儿面前大哭,泪水打湿了他怀中小狗的茸毛,他说,是,它太累了,没等我就先睡着了。
他那一刻想,我也能永远睡着就好了。
因为活着真的太累了,有还不完的钱和躺在重症病房里的爱人,他甚至无法在她生命的终点好好陪伴她,而他们唯一的女儿又那么小,没学会好好地接受离别,现在就连唯一能够陪着他、听他讲这些的小狗也走了,活着有什么意义呢,人活着,难道就是为了学会忍耐痛苦的吗?
他眼前一片模糊,察觉到有只手放在自己的肩膀上,泪眼朦胧地望去,看见原本对他冷淡的老同学站在他面前,说:“去哪儿?今晚先住我家吧。”
老同学借给他一笔足够他东山再起的资金,在那个年代称得上是一场豪赌,好运就这么突然地降临在他头上,尽管那是他的狗用命换来的一瞬心软与怜悯;他用这些钱填上了欠下的窟窿,却没救回爱人的命,她还是一天天地衰败了下去。
下病危通知的当天,他将上学的何宣云从学校里叫到医院来,何宣云没见过这种场景,无措地摸着妈妈枯瘦的手,其实心里有预感,但却不愿意接受,只说:“妈,等你好了,咱们去海边,让我爸开车,带着叨叨,你不是最喜欢海边了吗?”
没人回应她,老何站在病房外,很用力地抹掉了脸上的眼泪。
但这句话好像有魔力,第二天,他重症的爱人精神竟然好了起来,老何心沉了下去,知道这恐怕就是回光返照,但他没说,只看着何宣云高兴地和她妈妈聊天;当天夜里就不行了,已经病得看不出原本模样的女人时睡时醒,醒着的时候越来越少,偶尔她睁着无神的眼,叫道:“叨叨呢?我给叨叨做肉泥。”
何宣云在一旁小声地哭,老何强忍着,哄她:“医院不让小狗进来的呀,你忘了吗?”
女人就安静下去,闭上了眼,过了会儿却又睁开,突然笑着说:“我看见叨叨了,它来接我,老何,我要走了。”
那时何宣云不知道叨叨已经不在了,她想妈妈要看一眼小狗,为什么就不能看呢?
她哭着要老何把小狗接来,哪怕远远地看一眼就好,老何终于没法再遮掩下去,他看着自己年轻的女儿,而病床上垂危的爱人眼角带笑,仿佛真有最爱的小狗在迎接,于是他想:如果离别不可避免,那就再晚一些吧,至少不要是今天。
所以他说:“叨叨……叨叨跟我吃太多苦,现在的条件暂时没法养活它,我就把它送给别人养了。”
病床上人的手重重垂落下去,连带着何宣云眼里的光一并熄灭,那一刻他耳朵轰鸣,清晰地听见了有什么东西碎裂的声音。
他知道何宣云怪他,怪他如此狠心,将朝夕相处的小狗就这么转手送人,怪他没让妈妈在生命的末尾最后再看一眼她最爱的小狗;可直到这里都还不是故事的终点,后来何宣云让他把小狗接回,他屡屡搪塞,而对方好像也在这场漫长的拉锯中明白了什么,父女关系日益疏远,彻底闹掰那日何宣云看着他冷冰冰地说:“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能这么狠心。”
“我知道你也许怕触景生情,怕看到叨叨想起妈妈,”
何宣云讲,“但是叨叨就不是我们家里的一员了吗?”
他原本想说出真相,可常年的忙碌与沉默让他已经不习惯再向女儿吐露心声——或者是他也还没走出那个在街头痛哭的夜晚,他下意识逃避,最后要说的话就变成了:“你高三,正是学习的时候,养狗太分心,等你考完试,我们——”
“什么叫分心?”
何宣云质问他,“在你眼里,爱心、善良和同情就是分心吗?还是说,你希望我成为一个对生命不负责任的人,就像你一样?”
他无言以对,何宣云夺门而出,自此父女渐行渐远,再之后,他搬出了旧时的房子,蜗居在这个简陋的小巷深处;人到中年他已没什么念想,于是他开始频繁地捡回各种各样的流浪动物,尽自己能力让这些小动物重回健康,在此他经历许多离别,终于彻底明白人类的天性是无法正视死亡,愈有感情愈痛苦,只能等漫长的时间让其麻木。
所以他再不提叨叨,宁愿这只早夭的小狗在何宣云心里是找到了更好的人家安然度过余生,也不希望她和他一同背负这份永远没法弥补的愧疚;他时常在梦里梦见它,和年轻的爱人遥遥站在云端,他们的模样都不再变了,只剩下他,在漫长的年月里苍老衰颓,与无数残缺流浪的生命相伴,但每一张都不是她和它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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