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笑得出来,只是那笑容不如平时从容,像在强撑:“我又不傻,说我坏话了是吧?你真行,头回见老丈人和丈母娘,挨了顿打,我想娶你不是比长征还难?”
林凛没有狡辩,愧疚的心情传递到宗遇身上,两人前后脚出了单元门,宗遇便把人捞进了怀里,抚摸着头,还在哄她:“行了,别难受了,我又没怪你,我确实不是啥好东西嘛。
而且你爸打得也不疼,我皮糙肉厚的,不然现在脱了给你检查一下?”
他还有心思开玩笑,林凛无奈笑了,双手搂住他脖子,轻轻给他擦干净脸上的水珠,仿佛把他视作小孩子,柔声问道:“怎么?紧张了?还洗了个脸。”
“能不紧张吗?毛巾我都不敢用,不知道哪个是你的,随便用纸擦了两下。”
林凛心软得不像话,凑上去啄他的唇,那并不算什么吻,却比吻还让他动心,所有的不安顷刻间便能平复。
他装不太久,刚要催她上楼,她就凑到他耳边说:“明天?明晚我去陪你,把你哄好,你记得把车里那东西带回家。”
他喉结微动,闷笑着,还在拿乔儿:“看爷明天心情吧。”
林凛知道他又要耍贱了,轻推了他一下:“赶紧走吧你,烦人。”
她非要站在门口看着他开走,宗遇又降下副驾驶的车窗,造作地朝她飞吻,林凛忍俊不禁,他也不想她在冷风中站太久,立刻走了。
一路回到家,他进门第一件事就是去厨房地上拿了瓶常温的矿泉水,然后找到胃药,熟稔地服下,人栽在沙发上,许久没动位置。
等待药效发作的时间里,他闭着眼睛感受漆黑,满脑子自作自受四个字。
他从小嘴巴就刁,上高中时吃饭也不规律,但胃没什么大毛病,刚到美国的那阵子,读语言班,水土不服,最主要的是吃不惯,一下子瘦了将近十斤。
宗俊霞心疼死了,麻烦朋友帮忙找华人厨师,薪资丰厚,可他太挑剔,见了几个做的都不符合他口味,总之就没好好吃过饭。
林凛觉得二十六岁的宗遇最大的优点是情绪稳定,可他内心深处也有阴暗的一面,尤其在男生漫长的叛逆期展现得淋漓尽致。
年少时,宗俊霞和陆庆德天天吵架、摔东西,他爽快地劝说他们赶紧离婚,在初中时代达成了这个愿景。
他跟随宗俊霞生活,就在那栋空旷的别墅里,不常见到宗俊霞的身影,陪他最多的是保姆,以及姥姥姥爷。
陆庆德生意上早就开始出问题了,大概他高中那几年,陆庆德经常喝得烂醉过来闹,家里只有他,他也什么都不懂的年纪,还得安抚自己不靠谱的爹,一团乱麻,还闹得叫过警察。
他和宗俊霞的关系反而是近些年才亲密起来的,大概因为他如今已经能帮衬她了,十八岁的年纪,他高考失利,虽然本来也考不了几分,宗俊霞不由分说地把他送出国,人在异乡,那是他最恨父母的一段时间,愤世嫉俗地感觉被全世界抛弃,包括林凛,于是开始自暴自弃,作践自己的身体。
不仅不吃早饭,每一餐都是随便对付几口,偶尔旷课,年纪轻还爱装逼,不懂威士忌纯饮的好,每天上午彻底唤醒自己的,是各式各样装满冰块的鸡尾酒。
胃就糟践坏了,他主要是胃寒,吃不了生冷的,所以最讨厌日料,尤其是刺身,其次则是西餐。
喝酒倒还好,虽然这两年跑了不少应酬,倒是没怎么胃疼过,而他直到回国也没遇到符合心意的厨子,经过几年磨砺,嘴巴没那么刁了,什么都能吃,唯一的要求就是必须吃热乎的,冷的不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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