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小说

条陈四项(第1页)

半农兄:

你荣任副刊记者,我于看见广告以前早已知道,因为在好几天前你打电话来叫寄稿,我就答应给你帮忙了。

论理是早应该敬赠花红,以表祝贺之意,但是几个礼拜终于没有送,实在是对不起之至。

不过我未曾奉贺,也不是全然因为懒惰,一半还是另有道理的。

为什么呢?这有两个理由。

其一,为副刊记者难。

这件事已经衣萍居士说过,无须多赘,只看孙伏老办副刊办得“天怒人怨”

,有一回被贤明的读者认为“假扮”

国籍,“有杞天之虑”

其二,为某一种以外的副刊记者更不易。

据北京的智识阶级说近年中国读者遭殃,因为副刊太多,正如土匪逃兵一样,弄得民不聊生,非加剿除不可,而剿除的责任即在某一种副刊,实行“逼死”

战策,出人民于水火之中而登诸衽席之上,盖犹我世祖轩辕皇帝讨蚩尤之意也。

目下某交换局长(这个名字实在定得有点促狭,不过我可不负责任,因为大家知道这是孤桐先生所设的局)不曾亲自督战,或者(我希望)还“逼”

得不很厉害也未可知,可是这个年头儿——喔,这个年头儿着实不好惹,一不留心便被局长的部下逼住,虽欲长居水平线下的地位而不可得。

有这几种原因,我觉得副刊记者这个宝位也像大总统一般是有点可为而不可为的,所以我也就踌躇着,不立即发一个四六体的电报去奉贺了。

我写这封信给你,固然是专为道歉,也想顺便上一个条陈,供献我的几项意见。

其实我那里会有好意见呢?我们几个人千辛万苦地办了一个报,自以为是不用别人的钱,不说别人的话的,或者还有一点儿特色,可是这却压根儿就不行,名人的批评说这是北京的“晶报”

,所以我即使有意见,也不过是准“太阳晒屁股赋”

之流罢了。

供献给你有什么用处?然而转侧一想,太阳晒屁股有何不好?况且你,也是我们一伙儿,翻印过《何典》之类,难以入博士之林。

今人有言,“惺惺惜惺惺”

,我觉得更有供献意见之必要,冀贵刊“日就月将缉熙光明”

,渐有太阳晒脊梁之气象,岂不休哉!

今将我的四不主义列举于左,附加说明,尚祈采择施行,幸甚。

一,不可“宣称赤化”

此种危险至大,不待烦言,唯有一点须加说明:您老于经济学这种学问大约是一个门外汉,同我差不多,恐怕“邺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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