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凤无话可说,陆小凤只能沉默。
这沉默在霍休眼中却是另一种意思,青衣楼里的人大多都是江湖上走投无路的臭渣烂虫,他们能沦落到如今这个地步,品性也不会好到哪儿去。
而青衣楼正是一个烂人才能出头的地方,越是人品败坏,越能豁得出去,踩着腥臭的血肉往上爬。
这些人爬到了管理者的位置,有些被打服了,成了摇尾乞怜的狗,但有些人,却还是眼冒绿光的虎豹豺狼。
总有一些人,不自量力地想要掂量掂量青衣楼楼主的能力。
霍休认为,眼前的二号,生出了不该有的心思。
但他没有半分慌张,只觉得可笑,狗想要噬主,那就狠狠地打,打到血肉模糊,最后再剥皮抽筋,警示剩下的狗。
霍休放下了他的酒壶,语气不缓不慢:
“二号,你还记得你是怎么进青衣楼的吗?
欺师灭祖,罪无可恕,那时候,你就像一条无家可归的狗一样,四处刨食,求着要进青衣楼。
现在,狗填饱了肚子,就想要噬主了?”
陆小凤依旧沉默,因为剩下的七个青衣人已经把他围了起来,他们眼中闪着仇恨的光,明明上一刻他们之间还算是难兄难弟的关系,但随着青衣楼主人的几句话,他们就成了扑食猎物的狗。
霍休又拿起了他的酒壶,又开始闲适地自斟自酌起来,似乎接下来二号被围猎的场景,将是他的佐酒菜。
陆小凤幽幽地叹了一口气,道:
“我从来没想到,天下第一富豪,背地里居然干的是这样的勾当。”
霍休拿着酒壶的手停滞在半空,这不是二号的声音!
他眯起了眼睛,片刻后肯定地说道:“陆小凤,原来是你。”
陆小凤顺势摘下面具,露出标志性的“四条眉毛”
,沉默地看向霍休。
围成圈的青衣人见主人有话要说,纷纷停滞在原地,不敢擅自行动。
霍休又把弄起他的酒壶,语气遗憾:
“陆小凤,你本不该来这里。”
陆小凤沉声道:“但我已经来了。”
霍休道:
“我很少会去交朋友,但陆小凤确实是一个有趣的人,也很懂酒,我那些收剿来的酒,可没有几个人配品鉴它们。
可惜了,等你死了,世上又少了一个可以做我酒友的人。”
陆小凤道:“你到现在,也没有一丁点儿羞愧之心吗?”
霍休像是听到了什么荒谬的笑话一般,目光奇异地看着陆小凤:
“羞愧?我为什么要羞愧,拿钱办事,本就是天经地义。
这世上,只要有钱能拿,做什么事不是做呢?
庄稼人收割稻子拿去卖钱,青衣楼收割人命获取报酬,他们的本质有何不同?既然如此,我为什么不选利润高的呢?”
陆小凤冷声道:“但我见到的你,虽然是天下第一富豪,却穿的不如一个土财主,你既然不缺钱,为什么过着这样的日子?”
霍休抚摸着酒壶上闪闪光的宝石与金丝,语气中带了丝丝狂热:
“陆小凤,你是个有趣的人,但却不懂得金钱的魅力,钱财是那样的耀目逼人,把它花用出去,就好像把自己的心挖给别人。
那些消耗品都是没必要的开支,能省一点就是一点,衣裳能够蔽体就足够,鞋子能穿上就行了,要那么好做什么?
唯有金银珠宝、古董字画、地契山林……这些东西,能够长久的保存下去,他们就是我的心肝,花钱就是在割我的心肝!”
说道此处,霍休又幽幽道:
“青衣楼是我的摇钱树,它源源不断地给我吐出真金白银,已经成了我性命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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