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贸易”
这个词用在异种族间,稍微有点不准确。
人类内部,奴隶主通过对其他族裔的奴役,积累得到大量物质财富,有更多时间去享受生命。
奴役
可以理解为是一种极端不对等的雇佣形式。
奴隶主对奴隶有生杀予夺的权力,同时仰赖其劳动而生存,有被推翻的潜在风险。
两者紧密联系,均为奴隶制度的组成部分。
至于马牛羊鸡狗猪之流,通常被视为牲畜。
无论哪种社会制度,都不会把牲畜算作社会成员。
人不奴役牲畜。
人养殖牲畜。
畜牧
异种族之间,没有“奴役”
的说法。
人畜异族。
人通过畜牧获得产品,把产品加工处理。
血肉用来吃。
油脂可作为燃料。
骨头皮毛能制成种种用品。
古来如此,没有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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