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82年的拉菲就已经是天价了,何况已经过去了三十年,据说只留世了二十瓶,我这一瓶,还是从一个老藏家手中买到的,他的女儿生了重病,命不久矣,我给了他一颗治疗的丹药,换来了这瓶酒。
喝完了杯中的残酒,我长长地吐了口气,说:“朋友,既然来了,就请出来相见吧。”
话音未落,身后忽然光影一闪,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出现在了客厅之中。
我回过头,看到一张极为英俊的脸,是白种人,有着一头好看的金色头发,身材高大挺拔,衣服下隐隐透出坚实的胸肌。
“好久不见了。”
他说,“真没想到,居然还能见到你。”
我眯起眼睛,道:“你是……骷髅王?”
骷髅王在我旁边坐下,说:“现在我已经不再是骷髅了。”
“是啊,看出来了。”
我嘴角一勾说,“没想到当年你居然跟着我逃出了地狱,我要不要为民除害,将你送回去呢?”
骷髅王笑了,道:“很显然,我在人间过得很好,没有滥杀无辜,而是建立了一个强大的商业帝国,你现在所住的这座酒店,就是我的产业。”
我悠闲地喝着酒,说:“听说这座酒店的主人,是一个名叫黑渊的商业帝国,花旗国就在这个商业帝国的控制之下,看来这些年,你过得很好。”
“不,我过得并不好。”
他身体微微前倾,深深地望着我,指了指自己的胸口,说:“这些年来,我总觉得这里少了点什么,直到我见到了你,才知道,原来,是少了你。”
我淡淡道:“那是因为你喝了我的血,所以才会有这种感觉。
这是你重生长肉所要付出的代价,认命吧。”
“我不想认命。”
他深深地望着我,说,“我曾去华夏找过你,可惜,他们说你破碎虚空,去了另外的世界,还好你回来了。”
他的眼中亮起一道光,说:“元君瑶,我……”
话还没有说完,我手一挥,一把抓住了他的衣领,直接将他从窗户扔了出去。
我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关上了窗户,打了个哈欠,道:“该睡觉了,你很吵。”
说罢,我一口喝尽了酒,钻进了被窝之中,骷髅王飞了回来,站在窗户外面,深深地望着我,似乎想要对我说什么,但最终什么都没有说出口。
他知道,自己不是我的对手。
如今的我,是天仙等级,虽然用特殊的手法封闭了力量,瞒过了天道,但也不是他能够对付的。
他很不甘心,却又不得不知难而退。
良久,他终于离开了,我心中暗暗松了口气。
如果他不肯走,我一定会将他扔回地狱里去。
第二天一早,我打开窗户,吸收了从东方而来的一抹鸿蒙之气,顿时觉得神清气爽。
我该走了。
他还在那个世界等着我。
我回到了华夏,我回来的那座山峰之上,翻开手,在我手腕内侧有一个小型符阵。
我咬破手指,在那小型符阵上轻轻一抹,符阵立刻就亮了起来,一股巨大的力量从天而降,拉扯着我,我张开双手,闭上了眼睛,化为一缕光,被拉进了虚无的时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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