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门处架了张木桌充当柜台,桌后面坐着位四十出头、长相忠厚老实的男人。
谢寄他们到的时候,男人正在用布洗洗擦拭桌面。
见到谢寄,男人热情地招呼道:“谢先生,来了啊。”
谢寄:“就是我这位朋友的腕表,麻烦你看看能不能修。”
男人拿到腕表细细打量,满脸可惜地叹了口气:“好东西啊,怎么就断了呢。”
江霁初瞥了一眼罪魁祸首。
谢寄自知理亏,轻咳一声:“咳,怎么样,还能修好吗?”
男人:“能的,能的,不过得费些功夫,要不你们先在上面逛逛,等俩小时后再来拿。”
江霁初:“修不好也没关系,只要别弄坏表盘。”
男人:“小兄弟你就放心吧,经我手的表没一千也有八百,你这问题不大,要修不好我头给你当球踢。”
江霁初心里正吐槽他踢什么球,谢寄就在他耳边道:“我下午来的时候正好撞上他在帮别人修表,技术没问题。”
他这才放下心,和谢寄一同往楼上走。
今晚本来该由谢寄掌勺做两个甜点,但江霁初修表心切,甜点只能延后,中午在外边吃的面,晚上也在商场找了家风评不错的店凑合吃了一顿。
两个大男人也不喝酒侃大山,一顿饭连等带吃才用了不到半小时,谢寄提出商场里有卖服装的,可以趁机逛一逛。
正值饭点,服装区人不多,但算不上冷清。
现实世界在不断发展变化,而祭坛主城时间比外面快近三十倍,其发展水平却和外面同步,或者说,是外面什么样,祭坛就模仿变成什么样。
不过想想也是,待在祭坛的要每天为关卡和积分发愁,哪儿有那么多功夫去给你发展科技。
但小的方面或许不被注意,从茅草屋慢慢到高楼大厦这么大的改变一定经过女王首肯。
让祭坛的“蝼蚁”
过得舒服点,或许正是一种居高临下的恩赐。
谢寄边想边瞅着衣服,走到第三家店时看上了件浅褐色的外套。
比普通的褐色要暖一些,像清晨的第一缕阳光。
他不太爱穿这种颜色,但他觉得很适合江霁初。
因为无数次在生死线上活下来,商场销售员察言观色的本事比外面还高,哪怕谢寄视线只多停了一秒,立马就介绍道:“先生,您看看这件外套怎么样,我们店上的新款,这个季节穿正好,而且它不松不紧,内外都有口袋,非常适合穿着进关卡,您身材又这么好,穿上一定好看。”
谢寄点点江霁初:“我觉得你穿好看。”
江霁初平时穿深色居多,看着外套皱眉:“太亮了。”
谢寄:“年轻人穿亮色好看,要多尝试新的风格。”
销售员附和道:“这位先生说的没错,小帅哥,你长得白净,这衣服特别搭你,要不进去试试,看看上身效果,不买不要紧,出来逛街嘛就是得多试试!”
江霁初:“……”
怎么夸谢寄是身材好,轮到他就是长得白净了。
见江霁初不是厌恶,仅仅对新事物有些犹豫,谢寄一拍掌:“先去试试,好看我替你掏积分。”
销售员:“小帅哥穿上肯定好看!”
“你留着积分修表吧。”
江霁初脱下自己的外套递给销售员,把谢寄挑的那件换上。
事实证明谢寄的眼光很是靠谱。
江霁初长得精致归精致,但身上莫名少几分人气儿,如今被亮色一衬,那张总是冷着的脸也鲜活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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