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这半扇猪肉有点太大,这里的人竟然都掌控不了,有一个身板不逊于沙克的小伙子上来抬了一会,很快就累的受不了手臂直抖了。
秦时鸥捏了捏拳头,道:“我来。”
所有人都用怀疑的眼神盯着他,但秦时鸥信心还是足够的,海神之心对他身体素质的改造很大,尤其是力量,别看他体型与以前差不多,可爆发力和耐力已经天差地别。
不用解释,他直接上前接过了两道铁钎,在众人的惊呼声中,稳稳当当的架在了火焰上。
随后,响亮的喝彩声响了起来,震动火焰都飘荡不已。
这样秦时鸥架着铁钎,沙克则开始调理佐料往上涂抹,随着橄榄油和调味料侵入猪肉,香味越来越重,当外层猪肉烤成金黄色的时候,沙克就用牛耳尖刀往下片肉,一盘盘的烤肉就这么出炉。
之后有人换下了秦时鸥,他举起酒杯,道:“感谢大家今天来帮我清理渔场,来吧,伙计们,共饮此杯,让我们一起迎接大秦渔场的春天的到来!”
众人举起了酒杯,沙克突然说道:“不,秦,这不是我们的规矩,你不能简单的喝这杯酒,尖叫!
尖叫!
!
尖叫!
!
!”
在他的带领下,一行小伙子跟着起哄,叫道:“尖叫!
尖叫!”
纽芬兰地区和加拿大其他省份不太一样,虽然这里官方语言也是英语,但语法和音调都有所变化,结合了一定的法语,所以大学时候以英语出色著称的秦时鸥,在这里只能进行普通交流。
沙克的话,秦时鸥并没有完全听懂,一时有些茫然,傻乎乎看着有人提了一条估计是今天刚刚捕捉上来的鲜鳕鱼走过来。
将鳕鱼放好,沙克给秦时鸥倒了一本色泽淡黄的酒水,告诉他道:“你先亲吻鱼嘴五秒钟,然后将这酒一饮而尽,boss,然后party才可以开始。”
秦时鸥虽然很喜欢吃鳕鱼,而且他的渔场日后注定要以鳕鱼为主,可这不代表他想亲吻这尖嘴的怪物。
干笑着,秦时鸥转移话题,道:“这是什么酒?沙克,你知道的,我只喜欢喝冰葡萄酒。”
沙克嘿嘿笑道:“这是告别镇的另一骄傲特产,朗姆酒——尖叫!”
秦时鸥才不想将初吻送给一条死鱼然后去喝这种高度酒,他想跑,但被人围住了,而且奥尔巴赫都上来**他:“秦,这确实是告别镇的规矩,来吧!”
话都这么说了,秦时鸥还能怎么着?
他只能苦笑着蹲下身,眼睛与鳕鱼的眼睛对视,嘟着嘴与鳕鱼的嘴巴亲吻在一起,这时候众人就开始倒计时:“5、4、3、5、4……”
“哦,该死!”
秦时鸥知道这些人戏弄他,五秒之后立马撤开。
接着,沙克将一杯朗姆酒递到了他的唇边,他端起酒向众人示意,仰头就灌了下去!
“哇哦!
!
!”
烈酒下肚,秦时鸥忍不住尖叫了起来,他总算知道这酒为什么叫‘尖叫’了,喝下之后,人确实会尖叫。
之前他的嘴上全是鳕鱼的腥味,已经很刺激了,可是等烈酒进入他的嘴巴,他感觉自己的舌头直接燃烧了起来,此后烈火顺着咽喉一路烧到肚子里,已经分辨不出是鱼腥味更浓还是烈酒更辣了。
“吼吼!
欢迎来到西方世界的边界之岛!”
一行人跟着尖叫,晚宴终于开始了。
&&&&又到了每章的末尾时间,首先感谢吻痕迹(即书友书友1409131…)和785962156两位兄弟的打赏,特别感谢。
另外,也感谢每一位支持本书的书友,因为下午弹壳不经意间发现,咱们竟然冲上首页了,虽然是吊车尾,但这也很牛逼了不是吗?感谢各位书友的鼎力支持,弹壳无以为报,明天那就三更,小小的庆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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