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夏这才记起,在楼下等自己的时候,傅岳的脚边并无行李,除了随身携带的笔记本,只有一大袋食材。
傅岳卷起白衬衣的袖子,正背对着她撇浮在鸡汤上的油——在做饭上,他没什么天赋又缺乏经验,比起复杂的菜,肉汤总是要容易煮些。
阮夏鼻子一酸,想也没想,便走过去从背后抱住了傅岳。
反应过来后,傅岳心中一震,正想转身回抱她,忽而察觉到有几滴温热的液体浸透了自己的衬衣。
他太了解阮夏,便问:“你在这边不顺利?”
阮夏许久都没有说话,待他放下手中的东西,转过身低头看她,手机却响了,傅岳从西裤口袋中翻出手机,是助理打来的。
伦敦已经凌晨三点,如果没有特别棘手的事,助理绝不会给他打电话。
傅岳摸了摸阮夏的头,按下了接听。
果然有一份急用的重要文件出了问题,傅岳走出厨房,没挂电话,打开了笔记本。
阮夏擦干眼泪看向傅岳,他专注于工作的时候最有魅力。
以三十一岁的年纪来说,傅岳非常非常成功,完全称得上出类拔萃。
而她呢,因为一贯的不用功和一时任性,高中毕业后没进音乐学院,在普普通通的大学里选了个毫无用处的专业混到毕业,毕业至今两年多,连一毛钱都没有自己赚过。
司载阳在的时候,她总以为成为知名大提琴家只是时间问题,并未感到过窘迫,而现在,那点所谓的天赋因为无人赏识全然没有用处。
所以除了漂亮的外表,如今的她根本没有任何闪光之处。
而漂亮也是有保质期的,况且她很不愿意别人在提起她和傅岳的时候说,看,那个阮夏除了漂亮的脸蛋一无是处,原来傅岳这么肤浅。
因此她默默收回了本要和傅岳说的那句“你带我回去吧”
。
……
傅岳处理好公务合上笔记本再去看阮夏,她早已收起了片刻前脆弱的表情,整个人窝在沙发里捧着白瓷碗,垂着眼睛自顾自地喝鸡汤。
傅岳走到厨房一看,锅里的面居然被她盛光了——他着急找她没吃晚饭,又以为她应酬的时候吃过了,所以只煮了一人份的面。
“你没吃晚饭?”
阮夏的食量向来不大,若是晚饭吃好了,夜宵绝对吃不下一整碗面。
傅岳仔细看过才发现,比起一个月前,本就纤瘦的她的手腕又细了一圈。
“何止晚饭,我午饭也没吃好不好。”
因为无所事事、情绪低落和不会做饭,一个月来作息混乱的阮夏经常连外卖都懒得点,随便吃几口零食就混掉一餐。
“那你刚刚干吗去了?不是应酬吗。”
阮夏低头喝汤,只当没听到——要是告诉傅岳她一个人到酒吧喝到半夜,他还不知道要怎么发脾气骂自己。
“你在这边不顺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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