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郑侯道:“你舅舅不告诉我,我也不去找他!
你们两个就是这么办事的?与龚劼有关的事儿,就敢拖着?告诉你舅舅,现在要快刀斩乱麻!
顶好不要耽搁,不要让事情在别处发出来,到时候任凭他怎么解释,陛下一时也是听不进去的。
你更是!
你还管着龚劼的案子呢!”
郑熹道:“儿明白的。”
“你明白个屁!
你要明白了,就不至于拖到现在了!”
郑熹解释道:“起初只当是家贼,纵是那小子偷拿了,也只当他长大了,处处用钱,实没想到他是拿来干这个了!”
郑侯道:“派了谁,你要怎么干?”
郑熹又说了,郑侯就骂高阳郡王:“呸!
还说他明白呢,全家上下那么多人,连同属官,都不如你手下的人查得明白。
那个孩子,叫来我看一看。”
郑熹不敢说不行,派人去叫了来。
————————
祝缨头回见郑侯,心里也没底,还有点担心这人眼太毒,叫破自己是个女孩儿。
等到拜见郑侯,她只看了郑侯一眼,头不由自主地压低。
郑侯须发已有了明显的银丝,看起来倒不凶恶,祝缨却觉得压力极大。
心里不由冒出在府城时金良说的一句话“手上见过血”
。
郑侯的血腥味儿,显然比她浓多了。
金良跟着郑侯上战场,以军功摆脱了奴婢的身份而成为军官,手上未尝没有人命,祝缨在他身上就没感受到很大的压力、血味。
郑侯有。
郑侯细细看了她一阵,说:“好小子,见过血。”
祝缨小小吐了一口气,郑侯笑了:“还行。
过来我瞧瞧。”
都瞧过了,还过去!
祝缨小小腹诽,老实走过去,也抬眼再仔细看郑侯。
郑侯笑道:“不错不错!
我常说金良傻乎乎的,他说你胆子不小,这回他倒没看走眼。”
郑侯看祝缨还是很喜欢的,他喜欢能干的年轻人,也喜欢长得整洁的孩子。
祝缨不够高大健壮,但是够机敏,一眼扫过来也是个肚里有主意但做事稳重的样子。
郑侯道:“这孩子很好。”
顺手把一柄金刀给了祝缨:“拿去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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