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仰头想了想:“我比较喜欢Beyond。”
我点点头:“我记得,主唱死了。
黄家驹的词曲都写得很好的,我记得谁和我说过,当年的香港乐坛大多红歌其实都是翻唱的外文歌,重新填词而已,他们的原创才是香港乐坛真正的辉煌。”
他挑眉:“哎哟,你还知道的不少嘛。
你喜欢哪首歌?”
其实Beyond听的很少,毕竟是粤语歌,不过不知道怎么,那种小小的好胜心让我不想说出《光辉岁月》《海阔天空》等等那几首耳熟能详的歌,所以一歪头,很大声地讲:“我喜欢《活着便一精一彩》。”
其实我压根儿没听过,只知道歌词和歌名。
他惊喜地大叫:“啊啊啊我也是啊,你是第一个跟我喜欢同一首歌的人!”
我张大了嘴巴,慢慢地才把表情调整到正常。
他在高兴什么我不知道,我知道我在高兴什么。
随便胡诌都能成为共同爱好。
其实,我们是有缘分的,是吧是吧?
一定是的。
No.98
我家离学校不远,步行的话只要二十分钟。
因为是老房子,所以小区里难免有点儿杂乱,我第一次因为这些碎砖乱瓦和塑料袋而愤怒。
总归是希望这一路繁花遍地,回忆会更美丽一些。
他把袋子递到我手上,我的胳膊往下一沉,这才体会到袋子究竟有多么重,隐约看到他手上被勒出来的红线,横穿掌心。
“我就不送你上楼了,你不是说你家在三楼吗,也不高。
否则让你爸妈看见,会误会的,我可不想被你爸拎着扫帚追得满街跑。”
我想象了一下这个场景,竟然觉得很甜蜜,克制不住有些向往,但还是一鞠躬,大声说:“多谢啦!”
他摆摆手:“天快黑了,快上楼吧,明天别迟到。”
他手插在兜里,转身晃晃悠悠地走远,书包和校服都随着步伐一晃一晃的。
我假装进了楼门洞,估摸着他走远了,就重新探出头,站在路边目送着墨蓝色天幕下余淮渐渐模糊的背影。
很多年后,我还记得这一幕。
好像那时候我就已经看到了故事的结局。
逼仄拥挤的青春里,他送我一程,然后转身踏上自己的旅程。
他的世界很大,路很长,很遥远;我只能站在自家门口,独守着小小的天地,目送他离开。
他活着,便一精一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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