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小说

第六十四章 百毒不侵(第1页)

表哥说这种沉棺香一般都会放在墓主人的棺椁之中,他曾经亲眼看到过盗墓贼在打开棺材盖,闻到里面的沉棺香后整个人便昏死过去,也不知道在他昏睡的时候都发生了什么幻觉,后来清醒之后,竟然歇斯底里地打破自己手中的油灯,将灯油淋在自己身上,然后点火自焚了。

但是回想一下我们所碰到的各种情况,这座古墓处处透着一股怪异,连沉棺香的用法都与别人不同。

据表哥推断,我们先前所处的墓室之中的那个青铜大鼎之不禁是乱石机关的触发器,它的里面还放有沉棺香。

表哥还说这沉棺香,之所以大多墓穴的设计者都将它放在棺材之中,那是因为它必须在棺材之中才能够发挥出最大的作用。

沉棺香的气味,必须配合尸体本身所发出的气味,再加上棺木被深埋多年之后的腐朽之气,才能够制造出使人疯狂甚至死于非命的恐怖幻觉。

而这里的沉棺香却放在青铜鼎之中,所以威力自然减分不少。

这也是我为什么会这么快安然无恙苏醒过来的原因。

听着表哥的叙述我不由出了一身冷汗,这种东西对于盗墓者来说也是极其危险的。

心想自己也算幸运,没有变成疯子。

庆幸之余,我又想不通的是,表哥一直和我在一起,既然我中了招,那他怎么会一点事情都没有呢?

后来我才知道,表哥的身体几乎可以称得上百毒不侵。

为什么呢?那自然要归功于时二爷了。

从表哥出声的那天开始,时二爷就有心要让他继承自己的家族手艺。

然而表哥的父亲,也就是我的姑父,却坚决不同意时二爷这种想法。

我的姑父虽然是时二爷唯一的儿子,时二爷的手段,却丝毫没有传授给他。

一来,姑父从小体弱多病,经常胸闷气喘的。

按照现在的说法,他那是先天性的心脏病。

不能剧烈运动,更不能干太累的活。

按照时二爷的说法是他那身板,挖个盗洞估计就累地爬不起来了。

二来,姑父自小就不稀罕时二爷那套钻土窟窿的功夫。

也许是因为他身体的原因,他倒是喜欢看书绘画,舞文弄墨的。

时二爷虽有心想让自己的祖传手艺一直延续下去,可是也不能让儿子去白白送死,将命搭在古墓之中,于是只好作罢,任由姑父做些自己喜欢的事情。

于是姑父便在学堂之中当了先生,教人习字念书。

他也是在学堂里认识了同为老师的我姑姑,两人随之陷入爱河,不久便喜结连理,而后便有了表哥。

看着表哥出生,而且白白胖胖的,请了大夫来检查,也没有遗传他父亲的毛病。

甭提时二爷当时有多高兴了,心里直想着自己祖传的手艺终于后继有人了。

但是姑父却坚决不让时二爷来传授表哥技艺,说等表哥长大了,要让他念书上学,做个知识分子。

可是,至少有一件事情姑父没有阻拦,那就是让表哥每天用时二爷专门调制的药汤,进行药浴。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每次醒来都在案发现场

每次醒来都在案发现场

自从江影帝搬了家,离奇的事情就发生了。他总是会莫名其妙的在别的地方醒过来。第一次是在隔壁小区的垃圾箱旁边,身着花裤衩的江然一脸茫然的看着对他拍照的路人,以为自己是在做梦。直到早起的买菜大妈捏了捏他...

穿成三个反派崽崽的锦鲤娘

穿成三个反派崽崽的锦鲤娘

特种兵姜知夏一朝醒来穿成小说配角,变成三个反派崽崽恶毒后娘家徒四壁丈夫活死人,生活凄惨,村人同情不过她可不怕,拥有系统的她,化身锦鲤大展身手叮水里鱼儿围她游,山里野物随她走养崽崽,开铺子,...

快穿之宿主又秀恩爱啦

快穿之宿主又秀恩爱啦

作为一名逆袭女配的快穿任务者,霜眠表示,我做的是逆袭任务,为什么还要攻略男神一男生拉着霜眠告白时,某青梅竹马慢悠悠地走来眠眠,该回家吃饭了。清冷俊逸的学长抽过霜眠手中的情书,温润一笑情书谁...

撩妹兵王在都市

撩妹兵王在都市

简介彪悍兵王周天回归都市,美女纷纷暗送秋波能力越大,责任越大,他不羁的外表之下,心底热血未冷,当昔日兄弟有难,组织召唤,他再次出征,一双铁拳,再战天下...

四合院:坏好的许大茂

四合院:坏好的许大茂

地球上的许大茂生活压力很大,除了上班以外,其他时间就喜欢反复看,当然作为和其中反派许大茂同名同姓的人,每一次都忍不住要骂骂许大茂,太特么可惜了,一手好牌打了稀烂。这一天,许大茂在电脑上看剧的时候,又看到剧中的许大茂连连吃亏,忍不住把手里的茶杯甩向了电脑,于是乎,上天给了他一个机会,省的他一天到晚碎嘴子,给他机会让他自己去到四合院,看看他自己的故事会怎么变化。ltpgt...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