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到芙蓉居,叶倾洗漱一番,随意抽了本书,歪在床上,看着珍珠翡翠给她收拾行李。
也不是头一次进宫了,两个丫鬟收拾起行装来都很麻利。
翡翠一边收拾一边习惯性的碎碎念起来:“姑娘这次自己进宫,可要照顾好自己,晚上盖好被子,分来的小宫女也不知道会不会照顾人,要是能让我和珍珠进宫就好了——”
一旁的珍珠扑哧一笑:“你可真能操心,贵妃娘娘疼咱们姑娘就跟自己亲闺女似的,还能照顾不好姑娘?!”
翡翠瞪了珍珠一眼,继续念叨:“我就怕贵妃娘娘太疼咱们姑娘了。
上次去了,姑娘爱吃冰,贵妃娘娘就可着她吃,结果贪凉吃坏了肚子,你都不记得了?!”
第71章又见太子
顿了下,翡翠把手里的大红缕金灯笼裙给折好,放进包袱里,笑道:“不过贵妃娘娘确实疼咱们姑娘,姑娘的衣服每次带过去了,基本都不穿,每次都带满满的新衣服回来。”
珍珠也把手里的水粉纹莲罩衫给收起来,笑道:“可不是么,有一次姑娘顽皮,没带衣服就去了,两手空空转了个圈,还说是化缘来了,娘娘也没生气,直接叫尚衣监的人过来量尺寸——”
翡翠又拿起一件明绿绡纱汗衫,笑着接话道:“结果尚衣监的人直接拿了成服过来,说知道叶大姑娘要进宫,早就准备好了几身衣服!”
叶倾心不在焉的听她们说着,看来叶贵妃真的很疼爱这个侄女,也难怪叶芸叶茹成日里喊着偏心,对她这个姐姐看不顺眼。
其实也可以理解,叶贵妃当初进宫的时候,叶倾已经识人了,估计叶贵妃这个做姑姑的没少抱她,姑侄二人已经有感情了,
叶芸叶茹都是后来才出生的,情分上自然差了一层。
想到这里,叶倾也不禁觉得有趣,叶欢歌原本是她侄女,如今却又成了她的姑姑。
当初她也是很疼爱叶欢歌的,只是到底不是日日得见,再怎么赏赐东西,情分上也差了些。
叶倾眼角余光瞥到了翡翠珍珠二人叠好的一摞衣服上,惊的她一下坐了起来,指着那堆宛如彩虹般耀眼的衣衫问道:“不是说了以后不要穿颜色这么重的衣服了么,刚做好的褂子呢?”
当初她刚醒来,就对叶倾的一堆颜色过于明艳的衣服嫌弃了一番,最后勉强挑拣出两件先穿了,紧接着就量了尺寸选了料子,叫针线房的人赶工,如今也得了五六套的样子,都是鸭蛋青,素蓝,浅黄之类比较柔和的颜色。
翡翠和珍珠面面相觑,最后珍珠站起身,柔声劝慰道:“姑娘,不是我们不给你带素色的衣服,贵妃娘娘就喜欢你穿这些颜色艳的衣服,说小姑娘家就是要打扮的亮一点才好看。”
叶倾眉头皱起,手一挥,压根不听,“都收起来,给我换上新做好的几身。”
十岁以下的小女孩,粉团一样,自然是穿明艳一些好看,她如今已经抽条成了少女,再不挑拣些适合自己的颜色,可真是越扮越丑了。
珍珠翡翠不敢违逆她的意思,忙重新收拾了起来,叶倾坐在床边,看着那一堆堆要么大红要么艳粉的衣衫实在碍眼,又开口道:“这些衣服,还有衣橱的那一堆,你们看看,能穿的就挑拣了去,不能穿的就压了箱底,不要叫我见到!”
有些料子和制式不是丫鬟能穿的,穿出去要笑掉旁人的大牙,有一些却是不妨给她们,翡翠和珍珠对望一眼,连忙应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我真不是全服第一恭喜玩家无敌捞金怪连赢999场竞技,现排名全服第一什么玩意我还没出手呢这就赢了...
苏檬因为太受宠被死了,被迫穿进书里历练。于是苏檬为了拉仇恨值开始疯狂发柠檬,一天不发就腰酸背痛腿抽筋儿某女配凭啥你比我强苏檬投胎是个技术活,下辈子好好练练哈听说你大哥是金融...
吴知蓝是一个坚持着两个信条的人。第一,她决不借钱给他人第二,第二,她坚决不给别人恋爱建议。因为,在大学时期,她却被卷入了一个朋友的恋爱故事,最终失去了朋友和平静的日常生活。有一天清晨醒来,吴知蓝惊讶地发现人们的头顶上浮着恋爱窗口栏口。这个窗口显示了男人们对她的好感,并且某些男人开始与她产生了暧昧的关系!于是,她需要在这些男人中选择一个。但是,令她震惊的是,在三个男人的恋爱窗口栏口中,她居然是!她感到难以置信,却也流露出一丝期待。是成为总裁和富二代的恋人?还是与发小明星陷入热恋?吴知蓝陷入了选...
修真小说,多是修炼金丹,修炼元婴。番茄本书,将描述一个理想中的仙侠世界,与众不同。至于修炼之法,更是前所未有是否精彩,一切看了便知。时则深冬,大雪过后,整个炎京城都披上了一层银装。炎京城极大,可容纳人口数百万,而掌控东域三郡的‘镇东王’秦德的府邸便是在这炎京城。镇东王府邸占地极广,正门日间夜间都是大大敞开,府邸正门宽广无比,足够六七人并行入内。而在大门两侧站着两名身高两米左右的赤裸着上半身的勇猛大汉,这两名大汉犹如岩石雕刻一般,冷漠双眼扫视着过往人群,那宽厚的虎背之上正挂巨型血红色战刀。那血红色的战刀一眼看去足有一米五长。深冬之时,雪花满地,这两个大汉却赤裸着上半身,而这两个大汉旁边分别有一只凶猛的老虎。...
她是龙国最美的女子,身份尊贵,权势滔天。却也是都城上下背地里人人唾弃的对象。没有灵根,是温沅心中最大的痛。她看似拥有一切,实则一无所有。而他是修行千年的狐妖,只差一步便可得道成仙,却一次次败在她的手上。人妖不得相恋,这是天道法则,你们难道想推翻天道?无知小儿实在可笑。她曾数次死在天雷下,这一次,他发誓不再让悲剧重演,这天道便是逆了又如何?若这一世仍无法相守,那便立下誓言,你我来世相见亦不忘却此生。...
乱世之中,烽火天下,他一朝穿越,却是个落魄秀才,要啥没啥,更倒霉的是他还被山贼找上门来落魄不要紧,钱我可以自己挣。什么?没处挣?那就去抢。至于山贼?更不用怕,正好抢了他们的财物做军资。我相信,总有一天我林东的名字会响彻整个大明。总有一天,我林东能挽狂澜之将倾,扶社稷之即倒,延续我族千年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