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叶倾寻了个舒服的姿势靠着,开始侃侃而谈:“不要把瘦下去太当回事,就和平时一样,该吃吃,该喝喝。”
付氏睁圆了眼睛,将信将疑,“那能瘦下去么?”
叶倾微微一笑,伸手招了个丫鬟过来,叫她去拿了文房四宝来,把纸笔往付氏面前一摆:“舅妈,把你平时喜欢吃的,常吃的都写下来。”
段家书香门第,聘的儿媳自然不是目不识丁之辈,付氏当年在闺阁时还算小有才名,和段文斌新婚时,也很是过了阵举案齐眉的舒服日子。
只是后来从婆婆手里接掌了府中中馈,又接连生下了二子,每天忙于锱铢计较和儿子的吃喝拉撒上,能分出点心照顾下段文斌的衣食住行就不错了,哪里还有时间风花雪月!
第十八章红袖添酒
隔上几日就要核对一遍账册,付氏拾起笔,倒是没有很生疏,付氏的字说不上多好,但也拿的出手,看上去工整秀气,开始的时候她写的很快,到了后来,越来越慢,半天才增加一个菜名。
叶倾笑道:“不用一个不漏的都写上,差不多就可以,拿来我看看。”
付氏把记满了两大页的纸张递到了叶倾面前,叶倾打眼一瞧,付氏字迹工整,内容却混乱,当真是想到什么就写什么,正餐和甜点,水果都混在了一起。
叶倾伸手要过毛笔,逐一标记起来,标记完了,转手交给了身边的翡翠:“你按照我标记的,重新抄写出来,主食弄一堆,菜肴写在一块,甜点和水果放到最后。”
翡翠张大了嘴巴,连连摆手,“我,我不识字啊,小姐。”
叶倾一怔,她倒是忘了,这里不是她的坤宁宫,她用的顺手的几个女官也都不在,叶倾心中暗叹,在锻炼身体的计划外,又添加上一笔——培养手下。
叶倾认命的摊开手,“纸拿来,我来写吧。”
付氏却指着身旁的圆脸大丫鬟笑道:“叫腊梅写吧,她跟着我学过些字,这些还不难。”
叶倾乐的轻松,她瞥了一眼旁边的翡翠,翡翠羞愧的低下头,呜呜呜,小姐,翡翠给您丢脸了!
腊梅只是勉强识字而已,抄写的字自然说不上多漂亮,叶倾看了两眼就看不过去,到底还是自己接过来写了。
她的字也不见得多好,但是写的特别大气,一笔一划,都力透纸背,其实也不难理解,她骑射厉害,腕力自然也强,写起字来就比较有力。
不过,叶倾毛笔一上手,就察觉出不同了,这身子真是柔弱无力,握着毛笔片刻功夫,手腕就酸疼起来。
叶倾好不容易把几张大纸都抄写完毕,手腕就抬不起来了。
她开始逐一给付氏讲解,“舅妈,你看你平时爱吃的,正餐看来还可以,荤素搭配也很合理,就是饭后甜点和蜜饯吃的多了些。”
付氏汗然:“从小就爱吃甜食,你表妹也随了我——”
想到段蔓娘那圆滚滚的小身材,付氏突然开始担心起了小女儿的未来。
叶倾的秀眉挑了挑:“我看你也很爱吃水果,水果虽然对皮肤好,但是太甜了,吃多一样会胖。”
付氏摸了摸自己的脸:“那又想皮肤好,又想瘦怎么办?”
叶倾指着手上的纸张笑道:“可以吃猪蹄和鱼肉啊,这两个吃了,对皮肤都好,还有茄子,是祛斑的,西红柿,是防止人晒黑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我真不是全服第一恭喜玩家无敌捞金怪连赢999场竞技,现排名全服第一什么玩意我还没出手呢这就赢了...
苏檬因为太受宠被死了,被迫穿进书里历练。于是苏檬为了拉仇恨值开始疯狂发柠檬,一天不发就腰酸背痛腿抽筋儿某女配凭啥你比我强苏檬投胎是个技术活,下辈子好好练练哈听说你大哥是金融...
吴知蓝是一个坚持着两个信条的人。第一,她决不借钱给他人第二,第二,她坚决不给别人恋爱建议。因为,在大学时期,她却被卷入了一个朋友的恋爱故事,最终失去了朋友和平静的日常生活。有一天清晨醒来,吴知蓝惊讶地发现人们的头顶上浮着恋爱窗口栏口。这个窗口显示了男人们对她的好感,并且某些男人开始与她产生了暧昧的关系!于是,她需要在这些男人中选择一个。但是,令她震惊的是,在三个男人的恋爱窗口栏口中,她居然是!她感到难以置信,却也流露出一丝期待。是成为总裁和富二代的恋人?还是与发小明星陷入热恋?吴知蓝陷入了选...
修真小说,多是修炼金丹,修炼元婴。番茄本书,将描述一个理想中的仙侠世界,与众不同。至于修炼之法,更是前所未有是否精彩,一切看了便知。时则深冬,大雪过后,整个炎京城都披上了一层银装。炎京城极大,可容纳人口数百万,而掌控东域三郡的‘镇东王’秦德的府邸便是在这炎京城。镇东王府邸占地极广,正门日间夜间都是大大敞开,府邸正门宽广无比,足够六七人并行入内。而在大门两侧站着两名身高两米左右的赤裸着上半身的勇猛大汉,这两名大汉犹如岩石雕刻一般,冷漠双眼扫视着过往人群,那宽厚的虎背之上正挂巨型血红色战刀。那血红色的战刀一眼看去足有一米五长。深冬之时,雪花满地,这两个大汉却赤裸着上半身,而这两个大汉旁边分别有一只凶猛的老虎。...
她是龙国最美的女子,身份尊贵,权势滔天。却也是都城上下背地里人人唾弃的对象。没有灵根,是温沅心中最大的痛。她看似拥有一切,实则一无所有。而他是修行千年的狐妖,只差一步便可得道成仙,却一次次败在她的手上。人妖不得相恋,这是天道法则,你们难道想推翻天道?无知小儿实在可笑。她曾数次死在天雷下,这一次,他发誓不再让悲剧重演,这天道便是逆了又如何?若这一世仍无法相守,那便立下誓言,你我来世相见亦不忘却此生。...
乱世之中,烽火天下,他一朝穿越,却是个落魄秀才,要啥没啥,更倒霉的是他还被山贼找上门来落魄不要紧,钱我可以自己挣。什么?没处挣?那就去抢。至于山贼?更不用怕,正好抢了他们的财物做军资。我相信,总有一天我林东的名字会响彻整个大明。总有一天,我林东能挽狂澜之将倾,扶社稷之即倒,延续我族千年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