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小说

第10章(第2页)

“莫然,我要走了,去美国念书,你愿意让我走吗?”

我看着他的眼睛,声音几乎是带着哀求,那是我想,是要他愿意,只要只会一声,我愿意为他放弃一切,可是我为什么不愿意自己主动呢?!

如果那时没有那般倔强,拼了命也要个形式和什么狗屁的一钱不值的尊严,我死也不会傻啦吧唧的离开他两年,一走就是两年啊,荒废了我的小王子最最璀璨的花样年华,在他本应像玫瑰一般欢欢喜喜盛开的年纪。

回过头来想想,最最残忍的,还是我自己,不是么?

他只看了我一眼,便垂下眸子,轻声说“你走吧。”

声音虽然是飘飘忽忽的,现在看来,难以想象他当时是下了多大的决心。

我紧紧的闭上眼睛,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子在脑海中一闪而过,只留下那一个冰冷的眼神,我欺身上前,拨开他的刘海,吻吻他的额头,“生日快乐。

我的小王子。”

然后看也不看他一眼,把那本书放在玄关处的柜子上,便转身离开了。

那是太过年轻,总觉得自己一直在包容他,和现在比起来,才发现自己那是也是固执的要命,小心眼的要命。

莫然那时才十九岁啊!

不正是男孩子叛逆闹别扭的时候么?其实哄哄不就好了么?

而我以爱的名义自以为是的一直逼着他作出决定,直到把两人都比到了绝境,逼到了断壁悬崖上,才终于甘心。

也许那是他脾气是坏了些,可是自己又和他计较些什么呢?

如果真的很爱的话,又干嘛去计较那些。

人们总是这样,若是被陌生人辜负了,总是能很大度的包容,为什么不能同样大度的包容自己身边最爱的那一个呢?

这样的话也不至于断送了我们彼此的一生。

只要我那时愿意回头,重新推开那扇门,就会看见我深爱的莫然,正坐在玄关处抱着《小王子》无声的呜咽着,因为他已经哭不出泪来。

13

13、第13章...

我在美国的两年是一个青年人一生中最最风华正茂的年纪:24岁到25岁。

但是我没有一天不觉得,我鲜活的生命正在渐渐的离我远去。

大概是因为,在世界的另一头,我的小王子就像失了水的玫瑰花一样,迅速的凋零。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穿书后大佬把我当祖宗

穿书后大佬把我当祖宗

芃芃穿成了小说里被抱错的真千金,亲人嫌弃她不够高贵,却对假千金爱护有加。田芃芃麻溜的划清关系走人。读书创业两不误,还跟狂霸酷炫拽的财阀继承人成为合作伙伴,赚得盆满钵满。某天她被他推到墙角adquo听说...

汉鼎余烟

汉鼎余烟

伟大的汉王朝渐渐走向了末路。数十年间,人间沦为鬼域,白骨遮蔽平野,天下龙蛇纷起,竞问鼎之轻重。尸山血海之中,一名年轻的武人持刀起身,茫然四望,但见凛凛英雄犹在而汉鼎余烟未尽,孰能续之?...

快穿海王女主有点野

快穿海王女主有点野

唐宝平生最爱美男,以至于穿越到三千世界后,也依旧流转于各个美男之中。只是某天鱼塘突然炸掉了,唐宝她被强行绑定虐渣系统,从此开启虐渣之路。狗改不了吃屎的唐宝研究出新的养鱼方法,结果鱼塘被霸道总裁霍霍了...

穿越北宋之小人物

穿越北宋之小人物

楚玉心里苦啊,人家穿越就是簪缨世族,富贵之家,高床软枕。她穿越到一个被卖到乡下的小姑娘身上,家徒四壁。想法设法的寻找回家之路,却是波折不断此文没有男主。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穿越北宋之小人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快穿这个反派太稳健

快穿这个反派太稳健

每一个世界都不得好死云落翻翻白眼老娘不服...

告别渣男后,我被霸总蛇夫缠腰贴

告别渣男后,我被霸总蛇夫缠腰贴

十年前,顾烟意外进山洞,见到那条大白蟒,以为是地仙显灵,自此好运绵绵,唯独桃花不顺。十年后,当她脚踹渣男,手撕小三,险些殒命之际,那条大白蟒又来了一脸斯文样让她要知恩图报。顾烟假装淡定一命还一命,我俩扯平。谁知,他扶了扶眼镜顾小姐,当年在山洞里可不是这么说的。顾烟慌了你到底想怎么样?他一本正经...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