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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歌曲都可以化作摇滚,它不受束缚,不受拘束,死板地为摇滚乐划定界限,无疑是愚蠢的行为。
而严欢和付声这一次大胆地尝试,显然也捕获了在场的乐迷们一向狂野的心。
就连严欢也是受宠若惊,直到付声带着他从台上下来,不知是还沉浸在歌声中,还是被乐迷们热烈的欢呼给镇住了,少年晕头晕脑地,一点也没有刚才在台上时那沉稳的模样。
“啪啪啪啪——!”
一阵掌声在后台突兀地响起,严欢这才回过神来,看着那鼓掌的人。
那人站在许允身边,正大力地鼓着,然而即使是在这光线昏暗的后台,他却还带着一副墨镜,看着有些滑稽。
但是看他周围的人却一点都没有觉得奇怪,似乎早就习以为然。
付声看见这个人,脚步顿了顿,脸上露出了惊愕的神色。
“很棒的表演。”
墨镜男说着,对严欢露出一个狡黠笑容。
“没想到这么快,我们又见面了。”
作者有话要说:选用这首《张三的歌》,其实我开始有些犹豫,因为严格来说它不算是摇滚曲目,会不会不切题。
但是我又想,什么样的音乐算是摇滚,什么样的音乐不算是摇滚,这究竟是谁说的算?
是你,是我,还是那些所谓的摇滚大拿?
不够激烈的,不够沙哑的,不够高昂,不够嘶吼的,似乎就不配被称作摇滚,是谁这么自以为是地定义摇滚乐?
试问摇滚发展之初的时候,就只有嘶吼沙哑的歌声么?
然后又想,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黄金时代到如今,摇滚逐渐式微,是不是也是因为某些人太过孤芳自赏了呢?
咳咳,多说了。
送上这章歌曲,反正我就是用它了。
第55章千呼万唤
“没想到这么快,又在这里遇见你。”
严欢愣愣地看着这个和自己打招呼的人,似乎有一种似曾相识之感。
“你是……谁?”
许允脚下不由踉跄了一步,哭笑不得道:“我说阿翔,你什么时候也学人家这么老套的搭讪了?”
墨镜男笑而不语,只是清了几下喉咙,用另一个嗓音道:“你不会不记得我了?上一次可说还欠我一顿饭,不会是要赖账吧?”
一听见这个声音,严欢立马想起来了,这不是上一次在自动贩卖机那里大动拳脚的一个人吗,只是这一次他换了一副墨镜,室内光线又暗,一时之间没认出来。
只是一听见这个颇有辨识度的声音,才想了起来。
严欢有些不好意思,“没想到竟然会在这里遇见你,不过,话说回来,你怎么在这?”
“你们真的认识?”
许允讶异,就连一旁的付声也微微侧目。
“之前有多一面之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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