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云当即不敢动了,生怕惊吓到魏明的灵感。
这时魏明问他:“带纸了吗?”
刘振云一怔:纸?莫非你有的是粑粑?
魏明又道:“还有笔,快记,要溜走了!
快!”
“哦哦!”
刘振云非常庆幸,为了记录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片段,他是随时都带着钢笔和小本本的。
然后魏明开始了一段诗朗诵,刘振云本以为只是一小段,没想到记着记着,十几分钟过去了!
他的手速快要跟不上魏明的口速了,这竟是一首长诗!
用了好几页纸才写完!
而魏明一气呵成地完成了这首诗的创作,几乎没做停顿!
念完,魏明拂一拂并不存在的衣袖,留下一句“打完收工,记得请客。”
然后就飘然远去,且一字未改。
好一派名士高人风范啊!
刘振云看的目眩神离,他知道这是自己永远达不到的境界。
回宿舍的路上,他低着头看那个小本本,眼睛就一刻没有离开过,看一句被震撼一下,内心久久无法平静。
进了32号宿舍楼,他还不小心撞到了77级法律系的强哥,还好他人随和。
中文系的男生住在三层和四层,刘振云的宿舍是406号楼,他们这个宿舍最大的特点就是“土”
,基本都是农村来的学生,踏实刻苦,一心向学。
还没进宿舍,他又碰见了79中文的师弟骆一禾,也好写个诗啥的。
小骆虽然是燕京人,但从小跟随父母在河南农村劳动。
所以他跟刘振云比较投机:“咦,师哥,你低着头看啥嘞。”
“看宝贝呢!”
刘振云笑道,“小骆,你不是喜欢诗歌吗,进来一起品鉴品鉴吧。”
“谁写的啊?老熊吗?”
进了屋,刘振云才宣布:“我拿到了魏明的一首诗。”
昨天一天,“魏明”
这个名字在中文系几乎已经人尽皆知了。
“啊,不是小说啊,我喜欢小说。”
老田道。
宿舍里的小杨道:“先别念,我去叫一下老熊,他跑了好几趟了。”
于是刘振云就一直没有打开那个本子,任凭其他人怎么恳求都没用。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路辞旧大学毕业考公,到一家收养所当一把手收养所,老破旧穷还有四个流鼻涕嗷嗷待哺的小孩留下后,路辞旧时常感叹小孩都可爱聪明又乖巧怎么会有家长丢孩子呢直到有一天,有个小孩生病了,打了个喷嚏脑袋上...
设计成为吸血鬼的血神之后,主角发现,自己不仅拥有了不死的能力,还拥有了比托尼斯塔克更加丰厚的身家!...
作为一个喜爱虐主的作者,刘攀表示怎么伤读者的心怎么写,怎么虐主怎么来。奈何,上天有好生之德,在又一本毒书即将完结的之时,他穿越了,变成了自己笔下连名字都木有的一个跑龙套。为穿越暗暗窃喜的刘攀表示哼,真以为我会跟着套路走吗?当然是抢钱抢法宝抢女人了,然而,当初未填完的巨坑狠狠打了他的脸另外书友裙246825550...
这是大宇宙时代,众多文明在大宇宙中竞争共存。这一天,太空中漂流的逃生舱被发现,最后的战兵利昂带着神秘诅咒走进大宇宙时代,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现如今,英雄无觅,新魂持刃求生。PS已完本巫师亚伯超凡大卫等书,品质保证,敬请收藏。...
大海贼时代。大海风起云涌,强者毁天灭地,各自厮杀,实在是让人提不起劲!我,鲁西鲁库洛,二十四岁,最大的梦想安全的过完这一生!...
重生回到九十年代初,简书枚是南下打工大潮中的一名小小厂妹,即将踏上一天十二个小时以上的流水线工作中。大时代的浪潮中,重来一次,简书枚最大的愿望是抓紧时机,多挣点钱,再找个爱人,努力经营好自己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