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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钟头之后,雷霆驾车准时出现在丁宅门口。
丁冉早已等候在那,车子滑到跟前,一拉车门,却被刺鼻的香水味熏得倒退了两步。
他定了定神,咬牙钻了进去。
一偏头,正对上雷霆笑成大白鲨摸样的一张脸,因为剃须太匆忙,下巴上尤挂着几点血珠子,向上看,卷毛左高右低地张牙舞爪着,犹如顶着只展翅欲飞的乌鸡。
还有衣服,那家伙竟然在花衬衫外面罩了件西装外套,还把领子翻了出来!
丁冉觉得一阵眩晕,赶紧扶着额头用力揉捏几下。
进了多伦道,首站是美发沙龙。
丁冉也不多言,将雷霆往椅子上一按,对着造型师上下左右比划了一通,造型师心领神会,剪刀纷飞,不出片刻,雷霆仿佛变了一个人,蓬乱的鸡窝变得整洁有型,庄重之中不失霸气,配上原本就有棱有角的脸孔,倒有了几分不怒自威的派头。
之后便是男装店,一身轻便运动装的水嫩少年旁若无人走在前头,高大威猛不苟言笑的神秘男子低三下四跟在后头。
前面的从架子上抽出入得了眼的衣装,随手向后一丢,后面的赶紧接下。
前面的说句:“去换!”
后面的屁颠颠跑进更衣室。
黑色暗纹衬衫,深灰色修身西装,银色领带,胸前口袋露出精致的丝帕一角,宽肩,阔背,四肢修长舒展——雷霆都不敢相信镜中人是自己,只随意站着,一手插进裤袋,都无比气派。
他指着镜子傻笑道:“这他妈谁呀?梁家辉还是张耀扬?不是年轻时候的周润发吧?”
丁冉远远抱臂欣赏了一阵自己的杰作,而后走上前来,帮雷霆正正领带,得意地轻声低语:“是雷先生,不是霆仔、阿霆、雷哥,是雷先生!”
知道雷霆不善于搭配,也没那个心思,于是丁冉又选了几套,不管正装休闲装都一一配好。
雷霆不解:“忽然买那么多衣服干什么?我又没机会穿,平白放着也浪费。”
丁冉只管挑:“自然有用到的时候。”
付钱的时候刷的是丁冉的卡,雷霆有心推辞,丁冉大眼睛一瞪:“怎么,今后你发达了,难道不愿意在我身上花钱吗?”
雷霆便不再言语了。
午餐选在一家法国餐厅,丁冉没点什么大餐,却叫了瓶上好的红酒。
少顷,酒送上来,侍者训练有素地分别为两人倒上。
丁冉捏起面前的酒杯,迎着光晃晃,轻声传授道:“好酒色泽如同宝石,澄清透亮,香气淡而悠远……”
雷霆愣愣看着他握住杯子的手,指头匀称修长,姿态自然优雅,不觉有些入神。
“品酒的时候,吸入小半口,舌头轻轻搅动,使其均匀分布在舌头表面。
好的酒,入口滑润,香、甜、酸、涩之味和谐平衡,咽下后满口芬芳,还带着淡淡的果木味道……”
雷霆没耐性了,大口干掉:“喝酒就喝酒,那么多讲究,最要紧是痛快嘛!”
丁冉无奈,宽容地笑笑,也不发火。
吃过午饭,雷霆送丁冉回家,半路看到马奔从自己场子里出来。
雷霆赶紧路边停车,亲切叫了声:“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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