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早一直在繁市长大,身为应家的千金,从小就是家里的掌上明珠。
盛装舞步赛正式开始,看到那个大哥哥骑着马作为压轴选手出场,她踮起脚尖,指着台下十五岁的英俊少年,天真无邪地问他:“表哥,你觉得于哥哥像不像白马王子啊?”
Noctis一双眼睛睁得老大,聚精会神地望着骑在马上的人。
少年扶稳头盔,夹紧身下的白马徐徐往前行,身形修长而又笔直。
配乐声一响,他不缓不慢地拉紧缰绳,身下的马儿也配合着他放慢步伐,整套动作非常流畅,让观看的人移不开眼。
Noctis听到应早早在身旁说:“等我长大,就可以嫁给白马王子了。”
他傻傻地问:“为什么呀?”
应早早拉起自己的公主裙,在原地缓缓转了一圈:“因为大人们都说,我是公主啊。”
比赛结束,少年不负众望获得了冠军。
举起鲜花和奖牌,他朝着场地四个方向依次致礼。
白马在他身后甩动着尾巴,他回过头,将金牌递到马匹的跟前,用额头轻轻抵住马首,仿佛正在与同伴共享这一场胜利。
坐上回使馆的车,Noctis认真地告诉母亲:“妈妈,我以后也想要当公主。”
应夫人和开车的司机都被小孩的童言无忌给逗乐了。
她摸摸儿子的头,笑着问:“我们Noctis为什么想当公主啊?”
在脑海里仔细想了想,他抬起头,悄悄凑到母亲的耳边,和她分享了自己的小秘密:“因为早早说,只有公主长大以后,才能嫁给白马王子来着。”
最后一次见到那个人,Noctis已经快要八岁了。
那是他第一次参加一个人的葬礼,听爸爸的秘书长说,死去的叔叔是一名英雄,也是爸爸的老朋友,是在执行非常正义的任务中壮烈牺牲的。
穿上专门为自己定制的小西装和小皮鞋,他坐着使馆的专车和父母一起来到了位于城东的墓园。
叔叔的墓碑前站着不少人,身上全都穿着笔挺的警服,秘书长告诉自己,这些都是叔叔生前在国内的警察同僚。
因为周围的大人太多,他有些害怕,全程都躲在父亲和母亲的身后。
沉重的葬礼乐响起,他从母亲背后稍稍露出半个头,看到那个熟悉的大哥哥手中捧着两幅黑白的遗像,站在人群的最前方。
他英俊的脸上面无表情,却和从前每一次见面时一样,站得如松般笔直。
哀乐声结束,人群中响起一阵细微的哭泣声。
他却发现大哥哥全程都没有哭,只是独自一人立在那里,眼睛一动不动地望着刻在墓碑上的两行名字。
走上前给墓碑献了花,父亲折返回来,牵起了自己的小手:“走吧,让小白青一个人静一静,他还需要时间。”
他第一次知道了那个大哥哥的名字。
Noctis一步三回头,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道穿着西装的黑色背影距离自己越来越远,直到车门合上,一道车窗将他们硬生生隔了开来。
白马王子不再是王子了,他也渐渐长大,知道了自己从来都不是什么公主。
公主会穿着华丽的裙摆,和王子在舞池里共舞,这才是童话故事的美好结局。
而不是眼睁睁看着王子卸下身上的所有光环,背对着所有人黯然离场。
Noctis心想,要不以后自己当王子好了,让那个大哥哥来当公主,不知道大哥哥会不会同意。
他会为公主重新穿上水晶鞋,戴上镶满钻石的王冠,做一个在背后守护他的好王子的。
直到后来,他才发现不是这样。
没有人是王子,也没有人是公主,这个世界本来也没有什么童话故事。
只有两个执迷不悔的普通人,想在岁月蹉跎中共度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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